國民黨搓掉「反避稅條款」?時代力量重提嗆藍營別再擋

2016-04-0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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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於財政委員會拿出過去的會議記錄質問財政部長張盛和「反海外避稅條款」為何被擱置。(林俊耀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於財政委員會拿出過去的會議記錄質問財政部長張盛和「反海外避稅條款」為何被擱置。(林俊耀攝)

「巴拿馬文件」揭露海外避稅手法,牽涉世界政商,不少台灣家族財團也被點名,其實財政部曾經在4年前就為了防範企業海外避稅,而提出於《所得稅法》內增訂「反避稅條款」,但經立法院初審後,卻在二三讀時遭國民黨團拉下協商,胎死腹中。時代力量及民進黨團今(6)日都召開記者會,譴責當時國民黨團兩套標準作為,呼籲立院儘速重審通過,時代力量黨團更直接將當年財政部版條文直接重新提案,要求國民黨團別再擋。 
 
2011年,媒體揭露財團企業藉由海外的「避稅天堂」管道逃稅,將公司盈餘留在國外,引起國內譁然。2012年陳冲內閣就曾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條文草案,增訂「反避稅條款」,防範企業透過海外紙上公司逃漏稅。 
 
修正案於2013年4月經過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當時朝野立委一致支持,送出委員會時還同意「不需再經由黨團協商」,但在院會二三讀時,初審時贊成修法的國民黨團卻拉下協商,法案從此不見天日。民進黨團儘管兩度在立院臨時會要求將「反避稅條款」增列議程,但也遭國民黨反對,最後因屆期不連續而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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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所得稅法修正 外國公司獲利要納入課稅

今天上午民進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都召開記者會還原當年歷史,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指出,財政部長張盛和曾推稱,國民黨團杯葛修法是因為要配合兩岸租稅協議,但現在又改口說兩者不必掛勾。書記長陳亭妃也批評,國民黨態度曖昧不明,過去如此重要的法案,本屆國會就不見行政院列為優先法案、重新提案送進立法院,要求財政部應儘速提案、立院也可儘速審查。 
 
時代力量黨團則直接將當年財政部的草案抽出,重新提出內容大致相同的《所得稅法》增訂第43條之3及第43條之4草案,規定企業設境外公司,若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就要視為國內營利企業依法課稅;外國公司的分配利潤,未來也要計入母公司當年度所得額課稅。黨主席黃國昌指出,當年財政部的草案就是針對權貴利用海外租稅庇護,把盈餘留海外、虧損留在台灣,希望國民黨對當年擋下法案向社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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