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官僚舊思維,談什麼「轉型正義」?

2016-04-06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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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渡飯假店第七次環評違法,台東縣政府敗訴定讞。(圖片來源:拆美麗灣大違建臉書)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渡飯假店第七次環評違法,台東縣政府敗訴定讞。(圖片來源:拆美麗灣大違建臉書)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BOT開發案,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台東縣政府的上訴,判決第七次環評決議違法定讞。台東縣政府向財團傾斜帶來的環評爭議、違法開發,引發當地居民以及環保團體的抗議與訴訟,迄今糾結11年。一直力挺財團的台東縣政府,在此漫長的訴訟過程中一路慘敗。台東縣副縣長陳金虎知道知道此次判決結果後不滿的表示,「難道法院凌駕行政機關嗎?」好威權的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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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官員不懂憲法精神,真是國家的悲哀,建議去讀一下我國的憲法。五權的設計就是要互相制衡的,司法機關是基於職責做出判決,判決結果是行政機關有錯,怎麼說是「凌駕」,倒是十幾年來台東縣政府不承認錯誤一再頑抗,曲解判決結果說,失效的部份只有環評案,只需要重做環評,讓它通過即可。

再說,這個判決也沒有真正讓人民勝訴,對於縣政府這麼明顯的程序違法,行政法院的法官為什麼不能有力的終止政府與人民的纏訟?

許多法律學者對此案認為,法院已經判決環評案無效,因此整個開發案的建照就應該一併撤銷,重新進行申請與評估,開發應該立刻中止,已興建的建築也應該拆除。

美麗灣一開始簽約就是6公頃面積,但縣政府刻意違反法定程序,並協助業者規避「1公頃以上需環評」的規定,故意切割成0.9公頃。然後再讓他們一路修改開發範圍,並程序違法的允許財團先進行開發,之後再補做環評。過程中,台東縣縣政府曾撤換反對此案的環評委員,縣府官員也未迴避審查,種種的黑箱作業,令人不恥。

已經11年的纏訟了,台東縣政府會承認違法,付出鉅額代價嗎?如果財團不想再玩了,可能提出國賠或要求縣政府買回地上物,台東縣政府都將面臨10幾億元的賠償。如果台東縣政府不願意買回,那就只好再重啟第8次的環評,也可能會有第9、第10次。十多年來已花費不少的公帑、人力與國家資源,以後可能還會繼續浪費下去。

在我們的稅務機關也有像陳金虎這樣的官員,有某位稅務高官當著媒體的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數」。我國稅務機關濫權開出錯誤稅單的事件時有所聞,而我們的行政法院就算判決人民勝訴,卻在判決裡加上「另為適法之處分」,讓不承認錯誤的稅務官員可以隨便更改一下稅單金額,然後一直開出稅單,直到人民崩潰求饒,這就是大家知道的「萬年稅單」,人民無法得到真正的勝訴。到最後,多數民眾招架不住稅捐機關夾公權力的資源優勢,跟政府妥協繳稅。

行政機關傲慢的心態,加上法院沒有勇氣做出明確的判決,讓行政機關

有機會繼續濫權違法,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人民的痛苦、社會的不安。

台灣的政治經濟存在許多惡質文化,最近小英政府要上台了,大家一直期盼「轉型正義」,台灣過去也有過數次的轉型正義,但是卻「越轉越糟」,台大法律系陳志龍教授認為,轉型正義不在追究責任或和解,轉型正義最需要的是思想的轉型。

德國記取二戰後無法徹底改革司法的教訓,當西德接收東德後,為了不讓東德獨裁政權下的司法人員傷害民主人權,制定了新制,讓所有司法人員全部解職,重新招聘。因為以獨裁時期的訓練與思考做裁決,將傷害民主與人權。

小英政府的內閣即將成型,但是如果這些內閣的重要成員還是舊體制下培養出來的老官員,尤其在司法、稅務這台灣兩大病灶,轉型正義註定失敗,我們將拭目以待,新政府端出什麼樣的菜。

*作者為企業財務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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