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換照聽證會 中天律師提9大理由聲稱「裁罰不當」

2020-10-2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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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26日舉行中天新聞台換照聽證會,會議由NCC委員林麗雲(左)、王維菁(中)、蕭祈宏(右)主持。(柯承惠攝)

NCC26日舉行中天新聞台換照聽證會,會議由NCC委員林麗雲(左)、王維菁(中)、蕭祈宏(右)主持。(柯承惠攝)

中天換照聽證會今天登場,中天代理人、律師方伯勳提出9大理由,認為NCC對中天裁罰並不適當,中天違法事實查證原則為過失,而非故意,他也向現場專家學者喊話「希望各位保持被說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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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台6年執照將在今年12月11日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告,鑒於中天新聞頻道換照案攸關國家安全、產業整體發展、公共秩序、閱聽眾權益、新聞專業自主、節目品質、勞動權益等,依行政程序法決定召開聽證會,讓程序更完備。

中天換照聽證會今天9時30分舉行,按照原先聽證會流程,NCC報告後,隨後由當事人中天電視代表陳述意見10分鐘,3位利害關係人神旺投資、海洋投資、兆昇投資等陳述意見總計15分鐘。

不過因中天電視、3位利害關係人代表均為相同律師,中天代表提出要求,希望將發言時間合併,主席也予以同意,將時間合併並延長為30分。

2020.10.26-NCC 26日舉行中天新聞台換照聽證會。(柯承惠攝)
NCC 26日舉行中天新聞台換照聽證會。(柯承惠攝)

根據NCC案情摘要報告內容,中天新聞台執照效期內,受罰鍰處分21件,核處金額共計新台幣1073萬元。

方伯勳指出,首先,中天跟利害關係人都認為中天已經履行改善事項,對於NCC指稱以及外界質疑裁罰案件是否過多、自律機制是否失能,但其實中天前3年沒有任何裁罰紀錄。

方伯勳接著表示,2018年至今裁罰21件,其中與政治有關14件、非政治7件,現在只有5件確定,罰鍰金額133萬元,若把還沒有確定的案件納入裁量,事後情勢有變,今天做成准駁的基礎將不再存在,也會產生後續巨大國家賠償問題。

第二點,裁罰案件中涵蓋政論節目,衛廣法確實有規定「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但後面條文僅提到,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公眾利益要裁罰,顯見立法者有意區隔「製播新聞」與「製播評論」的差異,因為主動製播新聞以及政論主持人聽取來賓意見、適時評論,場景不同,因此NCC以政論節目內容做出裁罰恐有問題。

第三,NCC以中天違反事實查證原則開罰,但這不應該成為不予換照原因,因為查證有三種,包括沒調查、有調查有證明但調查不夠確實、有調查有證明但調查結果故意呈現不同結果,而NCC裁罰理由並無提到中天故意為之,都是過失類型,在努力查證方面可以再努力,不過不應以過失為由不准中天換照,且是否有過失都可以再分析。

方伯勳接著提出第四點,NCC是媒體主管機關,也是媒體監督的行政機關對象之一,中天代理人認為事實查證不是像NCC採取的嚴格事實查證,而是合理查證,才符合新聞播報本質,否則若要窮極一切方法的事前、事後查證,動輒得咎,恐會形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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