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營運碎片化與全國捷運總公司的問題

2020-10-26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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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捷運營運問題,雙北起爭議,交通部則說該有一個全台的捷運總公司,圖為捷運環狀線列車。(盧逸峰攝)

為了捷運營運問題,雙北起爭議,交通部則說該有一個全台的捷運總公司,圖為捷運環狀線列車。(盧逸峰攝)

台北市與新北市為了新北環狀線提過的營運起爭執,交通部長林佳龍說全國可能只要一家「捷運總公司」就夠了。這種說法其實半對半錯,但其實這個問題30多年前就談過,如果交通部願意作點事、亡羊補牢,全台捷運的興建與營運其實都該再作規劃與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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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一場「北北基軌道路網政策溝通平台」會議上,北北基地方政府針對提過問題交換意見。之前新北捷運環狀線已通車並交由台北市捷運公司營運,但新北則對「代為營運」相關條件有意見,有意提早拿回自辦經營。而要由輕軌提升為中運量的基隆捷運,相關的經費分擔、興建工程、完工營運等都還要「再喬」。更長遠則還有什麼北環、東環、南環、萬大等多條路線涉及跨區的問題。

結果是柯文哲說台北市捷運「不能被新北綁架」,新北議員則氣憤的要侯友宜「硬起來開告」。對這個爭議與問題,林佳龍則說兩位市長希望交通部提供平台整合雙北捷運運作,他會努力促成;他還說,台灣捷運規模愈來愈大,或許只需一家總公司,再以北、中、南分公司或其他方式分開營運也是不錯的想法。

雙北的捷運營運應該整合在一家公司下,不論從那個觀點看都該如此。不必請教學者專家,問任何一個有在搭乘捷運的民眾都知道,雙北捷運基本上確實無法切割分開,因為從規劃理念上到實際運作經營上,雙北捷運是被視為一個完整的路網;因為不同行政單位、基於本位主義,硬是切割分為不同的2家捷運公司,一來必然增加營運成本,二來一個路網卻事權分散,必然只是憑添紛爭與降低經營效率而已。

因此,幾年前新北市成立「自己的」捷運公司,負責淡海輕軌捷運營運,其實並無必要更是浪費,這家新北捷運未來可能還要營運的路線也多是幾條輕軌,坦白說,很容易就併入台北市的捷運公司負責營運。

同樣從整體路網與成本效率、事權統一等多種觀點看,基隆當然不必成立一家「基隆捷運公司」負責未來的基隆捷運營運,由台北捷運公司負責即可。

整合是有必要,但搞到在交通部只成立一家「捷運總公司」,再以北、中、南分公司或其他方式分開營運,也無此必要,整合過頭了。因為捷運畢竟屬於各地方的大眾運輸系統,不能離地方太遠,套現在流行的話就是「要接地氣」,靠一家全台總公司很難接地氣,更因分散而從降低效率。較佳的方式還是看地方相近、路線銜接貫通者一起整合成一家公司即可─例如北、中、南各一家,桃園捷運則與新竹整合。

至於這些跨區整合後的地方捷運公司,到底該隸屬那個地方政府督導,似乎很容易淪為地方爭權而不易整合。不過,只要地方政府想清楚,其實沒那麼複雜也沒有那麼難。簡單講,每家營運單位都是公司制而非行政單位,因此就靠持股比例決定各政府對公司的影響力與權力即可。

例如,雙北捷運公司如整合為一家,北市府必然占多數股權而掌握經營權,但新北必然也是另一個在董事會中有席次的大股東,雙方透過公司董事會運作即可,未必需要交通部另外搞一個平台整合。

其實,30多年前開始推動捷運時,類似的問題已討論過。當初有意把負責施工的捷運局放在交通部下,情況類似當時負責全台各都市鐵路地下化工程的「地鐵處」,但最後交通部「不要」捷運局,才改為隸屬台北市。當年捷運局在運作幾年後,施工碰到諸多需要協調包含中央各單位的問題時,隸屬北市的捷運局因協調困難而一度希望能改隸屬交通部,但最後仍不了了之。

不過,這次地方與交通部重提捷運營運單位整合問題時,倒可能再評估檢討制度面問題。推動捷運不同階段可分:規劃、設計、施工、營運,坦白說,施工前的階段一般會有較多的高低峰,每個縣市要建捷運就自己成立一個捷運局無必要又浪費,經驗更難累積,待施工尖峰期過了又面臨人員處理問題。

因此,政府倒該想想:台灣到底需要幾個負責施工的捷運局?如果連營運都可整合,施工是否更該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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