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掉到和阿富汗同等級,行政院成立洗錢防制辦公室強化查核

2017-01-04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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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邱太三(右二)。(資料照片,盧逸峰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右二)。(資料照片,盧逸峰攝)

台灣洗錢防制國際排名,過去10年因為發生扁案、兆豐疑似洗錢案等違反國際洗錢申報事件,在國際排名不斷倒退,2011年台灣在亞太洗錢防制組織評比,更落入加強追蹤名單,跟阿富汗等國列為同等級,去年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洗錢防制遭重罰,更讓2018年評鑑蒙上陰影,為了避免台灣繼續列為「加強追蹤」名單,影響台灣金融機構國際業務拓展,行政院今年正式成立洗錢辦公室,中央與地方政務官未來也將列為洗錢防治重點查核對象,律師、會計師、地政士、公證人等協助富人財產規劃的專業人士,未來也將納入洗錢防制強制申報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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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今天討論「洗錢防制法修正通過後之因應配套及亟待推動事項」,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洗錢犯罪涉及到整個經濟與政府部門透明化的問題,為預防恐怖主義可疑金流,同時減少政治人物貪污賄賂可能性,洗錢防制目前愈來愈受國際重視。

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去年洗錢防制法「沒收新制」上路後,只要是犯罪嫌疑人以外第三人,無償取得或以不相當對價取得財產,均列入強制沒收範圍,配合12月28日洗錢防制法修法,台灣在重大犯罪定義也與國際接軌,強制申報對象擴大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地政士等專業。

2018年亞太洗錢防治機構再進行評比,台灣憂再列入「加強追蹤名單」

邱表示,1997年亞太洗錢防治機構成立,台灣是創始會員之一,沒想到台灣過去幾年洗錢防制的排名卻持續下滑,2007年台灣被列為一般追蹤名單,2011年更降為加強追蹤名單,由於2018年亞太洗錢防治機構將再進行評比,台灣如果又被列為「加強追蹤名單」,恐影響金融機構海外業務拓展,因此行政院特此組成行動辦公室因應明年度評鑑,由政務委員林美珠召集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會同法務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討論相關事宜。

邱太三表示,在洗錢防制法修法後,法務部共有13個子法必須配合修正,包括財團法人法、國際司法互助法,目前財團法人法已送行政院審查,預計6個月內完備,財團法人未來配合國際洗錢防制,運作上必須維持一定程度財務透明;至於國際司法互助法部分,過去台灣與其他國家雖簽有司法互助協議,但透過協議取得的證據,必須透過法制化,讓司法互助資料可以成為檢察官辦案與訴訟過程的證據。

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表示,配合去年底洗錢防制法通過,金管會有四個相關子法,預計6個月內修法完成,金管會也成立專案小組,完成落差分析,訂定洗錢注意事項,並且要求金融機構設置洗錢防制專責機構,依金融交易複雜度,由金融業者決定由現有法律遵循人員與洗錢防制專責人員負責。

兆豐紐約分行疑似洗錢,法務部憂金融機構內控有問題

邱太三表示,兆豐紐約分行疑似洗錢事件,讓法務部發現過去金融機構在洗錢防治內稽內控有很多問題,事件發生後法務部已請金管會修正洗錢防制執法,同時借重外國經驗,由國外講師來台進行教育訓練。

林全指示,詐欺是目前台灣最重要的問題,其他如租稅規避與逃漏,所衍生的洗錢行為,民眾往往不以為意,並將人頭作為理所當然的租稅規避行為,這不僅是錯誤行為,且已違反洗錢防制相關規定。如果要把洗錢防制工作做好,就必須從心理及教育層面改變。

對於未來政治人物洗錢防制部分,查核對象如何擴及家屬以外的關係密切者,金融機構目前有執行上的擔憂,邱太三表示,未來政治人物洗錢防制查核對象訂定,法務部將召集相關部會討論審慎執行,目前規範方向是中央與地方政務官部分,另外,其他洗錢管道例如銀樓等,法務部與移民署將加強邊境金融管制加強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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