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環保律師助攻,樂生喜迎16年法庭首勝

2020-08-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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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前右)從環評爭議切入,持續為樂生院民爭取權益。(盧逸峰攝)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前右)從環評爭議切入,持續為樂生院民爭取權益。(盧逸峰攝)

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樂生療養院入口意象工程」裁准假處分,成功要求院方暫停院區入口的陸橋工程。樂生療養院保存運動持續十六、七年,這是聲援團體第一次向法院提起「假處分」、「停止執行」及「公民訴訟」時沒有被法院駁回,被視為樂生院民首次在法院取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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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公文決定命運卻無救濟管道

這份遲來的正義是樂生院民的堅持、民間團體的努力,以及律師陳孟秀、蔡雅瀅等歷代律師拚搏的成果。一九三○年成立的樂生療養院位於新莊迴龍,日治時期即以強制隔離的方式收治痲瘋病患,人數將近千人。為避免傳染,院方一度規定結紮、禁婚及墮胎,更不讓院民回家。封閉的樂生院在戰後雖然漸漸解禁,無形的社會歧視與刻板印象,卻已在院民心中烙下傷痕。

九○年代初期,台北市捷運局選定樂生療養院做為捷運新莊線機廠預定地,承諾「先建後拆,就近安置」,於二○○三年啟動拆遷。只是新完工的迴龍院區未以樂生院民為考量,部分院民決定死守舊址,社會各界發起「樂生保存運動」。二○○○年從輔大畢業的蔡雅瀅對樂生療養院並不陌生,「那時很多人都知道,這裡總有一天會拆掉。」人生兜兜轉轉,她在○八年在當時法扶律師林三加的引介下協助樂生院的訴訟案件,在訴求國家賠償的論述下企圖開闢一條新路。

「樂生院民根本沒有管道可以救濟!」比蔡雅瀅更早接觸樂生療養院的律師陳孟秀說,樂生療養院僅憑一紙公文就被選定為機廠預定地,由於不是行政處分,法律上沒有相應的權利義務規範;參與訴訟的律師與民間團體只好分進合擊,有人要求國家賠償,有人訴求拆遷違法,有人主攻環評爭議。

有別於林三加透過法扶資源協助院民組成的樂生保留自救會,蔡雅瀅檢視捷運新莊線的開發計畫,和當時聲援的青年樂生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等民間團體共同向行政法院提出公民訴訟,要求台北縣政府在工程尚未通過環評之前不得拆遷,而且必須停止興建新莊機廠。

首場敗仗:建物被拆光才訂定庭期

蔡雅瀅在法院的第一戰就吃了敗仗。當時,民間團體針對樂生院其中十棟建物聲請假處分,請求在訴訟結果出爐前暫時保留建物,沒想到法院竟在十棟建物都遭到拆除後才訂定庭期,最後又駁回聲請。「早已沒有任何建物可以挽回。」想到這裡,她仍感到沮喪。蔡雅瀅接手樂生院的訴訟案件後,持續以《環境影響評估法》為切點。○八年的第一波訴訟倡議「捍衛樂生」,希望藉由捷運新莊機廠的環評爭議保存建物;無奈開發單位主動縮小開發面積,公民訴訟的訴求仍遭法院駁回。

捷運新莊機廠的工程如火如荼進行,位於「超高壓地下水層」、「斷層帶」及山坡上的樂生療養院慘遭挖斷坡腳,面臨走山危機,房舍建物傾斜及牆壁裂縫擴大。蔡雅瀅再次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暫停施工,無奈又遭駁回。法庭裡的攻防連番失利,但在社會各界訴求下,立法院於○八年通過《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第八條要求「政府應於樂生療養院內適當範圍進行漢生醫療園區之規畫,作為紀念及公共衛生教育之用」。爾後的第二波訴訟則開始主打「重建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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