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民進黨蔡政府大權獨攬「沒收」成癮

2020-07-0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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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萬人包圍立法院抗議農田水利會改公務機關,兩年後,該法還是即將強勢三讀通關。(資料照,甘岱民攝)

兩年前,萬人包圍立法院抗議農田水利會改公務機關,兩年後,該法還是即將強勢三讀通關。(資料照,甘岱民攝)

拖了四年,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終於就「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舉行言詞辯論庭,三個小時就辯論終結,一個月後公布釋憲結果。三年前大法官駁回監察院的聲請釋憲案,此番受理的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聲請釋憲案,並未出庭的北高行政院合議庭聲明表明立場,認為由黨產會經由聽證程序,作成認定屬於不當黨產的處分,並命令移轉政黨及附隨組織財產,「侵犯司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及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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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行法官看到的是司法權被侵犯,更嚴重的是,民進黨蔡政府高舉「轉型正義」的大旗,直接擴張行政權,片面「取消」甚至直接「沒收」人民資產,不當黨產不是唯一的例子。

強制政團變政黨,不變者清算財產直接沒收

民進黨政府從清算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開始,創下不經司法判決即沒收人民資產的例子之後,隨之訂定的《政黨法》,甚至莫名其妙的強制要求過去依照《人民團體法》登記為「政治團體」者,限期「轉型」為政黨,若不改為政黨者,限期清算其資產若有剩餘即行沒入。

即將在立法院臨時會審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甚至預告今(二)日必拚三讀的《農田水利法》,除了把選舉產生的農田水利會,一舉改為「公務機關」外,最重要的是明定改制後「資產與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原屬農田水利會的土地,由該管縣市地政機關「逕為登記」,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連最基本的「徵收程序」都免了,直接轉移國有。

很難想像,民進黨一朝權在手,竟「沒收」成癮!民進黨清算追剿國民黨不到底不罷休,勉強用政治鬥爭視之,但不經司法審判直接查封扣押,何來正義?以三十年後的以法律,定性三十年依法運作(包括經營事業)的政黨「不公義」,豈不是把國家法律當兒戲?那麼三十年來讓政黨得以「合法」運作的所有關係人等,是否都得依轉型正義一併追究?包括讓所謂的轉型正義遲來三十年的前總統李登輝?

隨便舉例,國民黨前主席李登輝賣中廣土地給財團蓋地寶,却要二手承購人中廣吐出「不當所得」,不如讓中廣吐血可能更快,中廣甚至連取得一席釋憲辯論關係人的機會都沒有;再如婦聯會幾經抗議,還是不免落得「附隨組織」的下場,完全無視三十前婦聯會依照人民團體法登記為政治團體後,與國民黨毫無瓜葛,甚至也捐出幾乎九成資產,然婦聯會欲轉型為社會公益團體却不可得,依照《政黨法》,所有登記為政治團體者,都得在兩年大限內轉型為政黨,否則就得「依法」解散,而根據該法,政黨四年內沒有提名候選人參與選舉,同樣得「依法」解散或撤銷登記,不參選都不行,這還有結社自由可言嗎?

最荒謬的是,解散後的財產清算後,「如有賸餘者,歸屬國庫」,婦聯會因為是國民黨總裁蔣介石夫人創辦的團體,倒楣被清算,誇張的是其他四十一個「政治團體」一併受難,這些政治團體並無違法事實(諸如詐騙吸金),只是消極運作或不運作,財產就得歸屬國庫?這是哪門子道理,或許這些團體小到微不足道,沒什麼「賸餘財產」可以被沒收,連喊冤都沒聲音,當然聲請釋憲也沒力,大概也沒門,但法律的公平性可以有錢沒錢為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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