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不終約」幾成定局! 柯市府助遠雄工程品質改善

2017-11-02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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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遭以涉嫌在大巨蛋案中圖利遠雄被起訴,台北市長柯文哲率領各啟說明相關後續。(台北市政府提供)

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遭以涉嫌在大巨蛋案中圖利遠雄被起訴,台北市長柯文哲率領各啟說明相關後續。(台北市政府提供)

大巨蛋案經北檢調查,認為議約的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圖利遠雄,將BOT契約中的權利金修改為0,且諸多契約條文明顯向遠雄傾斜,經司法起訴後,北市府也打算重啟與遠雄停滯兩年多的修約談判,突顯與遠雄「終止契約」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據悉,柯市府近期已沒有就終約有討論,更不再提接手大巨蛋的團隊,而遠雄大巨蛋也已無「工程品質重大違失」及「施工進度嚴重落後」這兩項市府可提終約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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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柯文哲於2日的記者會中表示,「作為負責任的政府還是要克制,不是要操作民粹順勢解約,因為如果我們真的期望臺灣成為法治國家,在這時刻更要克制自己的行為」。

大巨蛋案風風雨雨,曾一度逼近終止契約。柯市府曾於2016年6月8日,限期遠雄3個月改善大巨蛋「施工品質」不佳的問題,三個月後的9月8日,遠雄遞出承諾書將做出相關修改,市府也順勢對外聲稱,暫時不終止契約。

施工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缺失 兩項終約條件不存在

現階段,若要與遠雄終止契約,又不由市庫負擔鉅額賠款,市府就需在大巨蛋BOT合約中,尋找可歸責遠雄的終約條件,據此行事。經查,包括合約19.3.3條的「施工進度嚴重落後」,以及19.3.4條「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然而,市府內部評估,這兩個終約條件,目前都不存在。

首先,在「施工進度嚴重落後」的評估中,日前,遠雄根據仲裁結果,額外獲得922天的工期展延天數,經主責大巨蛋履約的體育局計算,完工日期應在2017年10月25日,至今日,遠雄只落後8天,不能算通念認為的「嚴重」,或僅能以計罰的比例處理,加以遠雄聲稱,尚有工期展延仲裁進行中,因此,有沒有「落後」,還不能有定論。

至於「工程品質重大違失」一項,遠雄也已遞件向北市府申請建照變更,市府也將協助遠雄跑都審、環評等改善工程品質的程序,都已在進行中,因此,不得認定遠雄大巨蛋有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的疑慮。

袁秀慧:鑑價買回要至少百億,市議會不同意埋單

法務局長袁秀慧表示,若透過非可歸責遠雄的理由終止契約,則遠雄勢必要求市府「鑑價買回」大巨蛋及相關附屬設施,她估計,價錢約在100-300億之間,要經市議會同意埋單,但議會已表示不同意。且一旦終約,就會有「擔保」與「反擔保」的作業,屆時,若要用市府所屬的其他土地來抵押,市產處分也要經市議會同意,屆時,不但大巨蛋園區的整片土地將因官司而懸宕,就連擔保的土地也會長期閒置,她認為,這未必是對台北市最有利的情況。

主責與遠雄談判的副市長陳景峻在回應媒體時,雖沒有將終止契約的可能性說死,不過,據了解,終止契約的選項已不在市府的討論議程中,且終止契約後的接手團隊的討論,也不在高層會議的議程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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