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柯市府將追討30億權利金,遠雄強勢回應:不要見獵心喜

2017-11-0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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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北市政府可能開始追討權利金,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強勢回應。(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針對台北市政府可能開始追討權利金,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強勢回應。(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大巨蛋BOT契約於前市長馬英九時期簽訂,如今,北檢因當時與遠雄主談合約的財政局長李述德一夕間將營運權利金降為0元,將李述德以圖利罪起訴,北市府也趁勢要與遠雄就此一條文及其他相關條文與遠雄重啟修約,然而,BOT合約中的兩方,是對等的公私協力關係,市府要修約還得遠雄願意。遠雄發言人楊舜欽1日上午要市府不要「見獵心喜」,並直言,遠雄巨蛋公司堅持合約既有效力,案件起訴不代表定讞,不能據以要遠雄修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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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市長任內財政局長李述德,主導讓遠雄免權利金

大巨蛋在馬英九市長時代,公開對外的招商條件曾言明,營運權利金為1%,計算下來,市府50年可回收30.42億。但北檢調查大巨蛋案時發現,馬英九時的財政局長李述德,在會議中的錄音檔中顯示,李主導做出「這個表寫無權利金,這張不要寫」,因此出現0權利金的會議結論,造成市府及全民的重大損失。

柯市府曾一度為了權利金為0之事,在2015年1月21日的第一次柯、趙會面上,就做成了遠雄願意修約的共識,但後續雙方的叫囂互動,信任垮台,兩方一度推展到願意修改25條的階段,沒有簽字核定,也就無法繼續下去。

之後,就進入了大巨蛋為期2年多的停工,是否終止契約以及要不要續蓋,成了市府與遠雄談判的主調,修約一事,直到此次北檢調查起訴,才再度將此議題勾起,市府也才再次順勢,有意與遠雄重啟修約談判,當中就包含權利金為0的修改。

VC遠雄領導人趙藤雄遭起訴後,台北市長柯文哲舉行記者會,說明大巨蛋後續,圖為都發居長林洲民。(台北市政府).JPG
遠雄領導人趙藤雄遭起訴後,台北市長柯文哲舉行記者會,說明大巨蛋後續,圖為都發居長林洲民。(台北市政府)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1日下午對市府有意修約,再次表現強硬,要求市府不要「肖話(台語,瘋話)」,他表示,包括趙藤雄先生在內,以及所有遠雄同仁,沒有一個人因為巨蛋案而起訴(指因巨蛋被起訴的非趙及遠雄同仁,是政府官員),遠雄巨蛋公司堅持合約既有效力,就算案件起訴也並不代表定讞,柯市長實在不需要見獵心喜,無助於事件順利發展。

遠雄發言人:合約內明定雙方合意下才可以增修條文

他說,趙藤雄先生個人的案件,實在不是柯市長對巨蛋案推諉卸責的藉口,雙方停工的爭議仍在訴訟當中,不只遠雄提出上訴,市府在強調大獲全勝之後,也一樣繼續上訴,建議市長回到契約法令,才有助於事件往正向發展。

他也強調,修約、議約自有規範,在合約(契約23.4條)內明定雙方合意下才可以增修條文,並非如市府所述,可以任意增加權利金,或是修改條件。

主責修約面向的法務局長袁秀慧則表示,修約這件事情一直在市府的工作清單上,並不因檢方起訴與否而決定。她說,當時的合約可明顯發現比較傾向廠商,之後又有監察院、行政法院糾正合約不合理,縱使檢方沒起訴,大家還是可以有共識,「修約是必然要走」,他說,當時遠雄有回應高達25項可以回歸原始公告契約的版本,因此應該會有合理機制。

北市府法務局長:修約一直在市府工作清單上

袁秀慧強調,修約不是要完全修向有利於市府的方向,而是希望是合理、可執行的合約。至於根據北檢的調查,市府少收的權利金額高達30多億,是否以此數字作為修約的方向?袁表示,檢方起訴書是以民國95年時的遠雄財報計算,時過境遷後的今日,整體環境與大巨蛋園區樣子有不同,獲利多少在都審後會重新計算,但修約一定是對市府有利的。

20161213-台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13日出席「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優化」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回應與遠雄修約問題。(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至於市府與遠雄就「權利金」要修改的方向,主責的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權利金的訂定主要視台建中心與都審的審議中,砍掉多少樓地板面積,以及原設定46年的巨蛋園區營運期,之後是否會有年數的變更。若根據95年的遠雄財務計畫,在104年時,遠雄就預設會有9.2億的收入,105年37.58億,106年38.41億元。但如今沒有完工,也就沒有營運的收入。

不過,市府方面也清楚,北檢的調查僅能證明李述德在錄音檔中有說過權利金為0,卻沒有查出李述德與遠雄的「對價」關係,致遠雄獲得0權利金的優厚條件,且該案後續還得到法庭審理與三審定讞,還有以年為計的時間,因此,對於尚未定讞不得據以認定違法一事,市府方面是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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