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會在孩子出社會、考到駕照或有通勤需求後,直接幫忙買一輛車,很多人以為只要沒有把大筆現金匯進孩子帳戶,就跟贈與稅沒有關係。其實稅法認定的「贈與」範圍比一般人想像得廣,爸媽直接出錢替子女買車、把自己原本持有的車無償送給孩子,都可能涉及贈與;不過「算贈與」和「一定要繳贈與稅」是兩回事,目前每名贈與人每年有244萬元免稅額,因此父母花100萬元買車送小孩,如果當年度沒有其他大額贈與,通常仍不會產生贈與稅。
爸媽花100萬買車送小孩算贈與嗎?直接替孩子付錢也可能算
不少人談到贈與稅,第一個想到的都是「爸媽把錢匯進小孩帳戶」,但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財產包含動產、不動產及其他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而所謂贈與,是財產所有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的行為。更容易被忽略的是,爸媽甚至不需要先把100萬元匯給孩子,再由孩子自己買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以自己的資金無償替他人購置財產,也屬於視同贈與。因此,如果爸爸直接拿自己的100萬元替兒子購車,並將汽車登記在兒子名下,由於汽車並非不動產,原則上會以爸爸實際出資的100萬元計入贈與,而不是因為錢沒有先匯進兒子帳戶,就認為沒有發生贈與。
如果是另一種情況,爸爸把自己原本持有的汽車無償過戶給兒子,則屬於直接把財產贈與他人,贈與價值原則上應依贈與當時的時價認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在贈與稅申報說明中,也直接把「車輛」列為贈與動產,申報時應填寫車型、車牌號碼、出廠年份、廠牌名稱、汽缸容量及引擎號碼等資料。
100萬的車算贈與,為什麼通常不用繳贈與稅?
關鍵就在贈與稅免稅額。依財政部現行規定,每一名贈與人每年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計算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說,稅務上不是只看「這次送了多少」,而是要看同一名贈與人在整個年度內送出去多少財產。
例如爸爸2026年花100萬元替兒子買車,除此之外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爸爸全年贈與總額就是100萬元,仍低於244萬元免稅額,因此雖然這筆交易屬於贈與,原則上仍沒有贈與稅要繳。財政部也指出,同一年度各次贈與財產總額累計在244萬元以下時,一般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但如果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等原因,需要取得贈與稅相關證明,仍可能需要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先給200萬、再買100萬汽車,全年就變成300萬
真正容易踩雷的地方,是只注意單筆金額,卻沒有把全年贈與加總。假設爸爸今年1月先匯200萬元給兒子,到了9月又花100萬元替兒子買車,爸爸全年贈與總額就是20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扣掉244萬元免稅額後,課稅贈與淨額為56萬元。依目前規定,2025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贈與案件,課稅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因此在沒有其他扣除額或同年度已繳稅額的情況下,這個案例的贈與稅約為56萬元×10%=5.6萬元。所以,「這輛車只有100萬元,沒有超過244萬元」並不能單獨作為判斷標準,還要確認贈與人當年度是否已經有其他贈與。
不是每個小孩各有244萬!免稅額是看「送的人」
另一個很常見的誤會,是把244萬元理解成「每個小孩一年可以收244萬元」。其實244萬元是「每一位贈與人每一年」的免稅額,不是按受贈人計算。同一名贈與人在一年內,不論把財產送給一個人、兩個人或更多人,都要合併計算全年贈與總額。例如爸爸今年給兒子150萬元,又給女兒150萬元,不能因為兩個孩子各自收到的金額都低於244萬元,就認定沒有贈與稅問題。爸爸全年贈與總額實際上是15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超過244萬元免稅額的部分,仍可能產生贈與稅。
反過來說,爸爸與媽媽是兩名不同的贈與人,因此原則上父親、母親各自都有每年244萬元免稅額。不過,父母雖各自有244萬元免稅額,實際仍應依出資及贈與事實認定贈與人。因此如果要分別適用父、母的免稅額,也應注意實際資金來源及相關證明,不能只從形式上拆分金額,就認為一定可以各自適用免稅額。
把開過幾年的車送孩子,不一定按照當初新車價算
另一種常見情況,是爸爸當年花150萬元買了一輛新車,自己開了5年後,再把車無償送給孩子。這種情況和「現在直接拿150萬元替孩子買一輛新車」不同。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贈與財產的價值,原則上以贈與時的時價計算。因此,如果一輛汽車當年新車價是150萬元,開了數年後才送給孩子,不能直接認定贈與價值仍然是原本的150萬元,而應依贈與當時的價值及相關估價規定認定。
也就是說爸媽現在出100萬元替小孩買車,原則上看實際出資金額;爸媽把自己已經持有多年的車送給小孩,則看贈與當時的時價。兩種情況不能混為一談。
未成年小孩名下買車,更要留意資金來源
如果孩子尚未成年,資金來源更是國稅局判斷的重要依據。財政部指出,父母替未成年子女購置財產,除非能證明購買財產的價金確實屬於未成年子女自己所有,否則可能被視為父母贈與給未成年子女。例如孩子先前曾經合法取得親友贈與、繼承財產,或有其他可證明屬於自己的資金,再用這筆錢購置財產,就應保留相關資金來源及付款流程證明。銀行存提款紀錄、支票、收據、原有贈與資料、遺產稅相關證明或所得資料等,都可能成為國稅局判斷資金來源時的重要依據。因此,車子一開始就登記在孩子名下,不代表一定沒有發生贈與,真正重要的是「買車的錢到底從哪裡來」。
小孩結婚爸媽送100萬汽車,規定又不一樣
如果爸媽是在子女結婚時送車,還有一項婚嫁贈與規定可以注意。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各自贈與該名子女價值100萬元以下的財物,可以不計入贈與總額,而且這100萬元是在每年244萬元免稅額之外。例如兒子結婚時,爸爸贈與價值100萬元的財物,如果符合婚嫁贈與規定,這100萬元可以不計入當年度贈與總額,爸爸仍可另外適用年度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至於什麼時間才算「婚嫁時」?依財政部目前稽徵實務,考量一般民情風俗,父母在子女結婚登記日前後6個月內贈與,只要贈與人主張屬於婚嫁贈與,並提出已完成結婚登記的相關戶籍資料,原則上可依規定認定。
贈與超過244萬元,多久內要申報?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時,應在「超過免稅額的那次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目前2025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贈與案件,課稅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稅率為10%;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的部分適用15%稅率;超過5621萬元的部分則適用20%稅率。實際應納稅額仍要依全年贈與總額、免稅額、扣除額以及同年度已繳納稅額計算。
因此,爸媽買車送小孩時,真正要看的從來不是「有沒有先匯錢」。父母直接出錢替孩子買車、把自己現有的車無償過戶給孩子,都可能涉及贈與;但一輛100萬元的車,也不代表一定會產生贈與稅。真正應該確認的是「誰出的錢」、「是直接替孩子購車,還是把現有汽車送給孩子」、「同一名贈與人今年已經送出去多少財產」。把全年贈與總額一起計算,才不會誤以為沒有匯款就不算贈與,也能避免因為分次送錢、買車而漏掉申報義務。 (相關報導: 國民年金不繳會怎樣?很多人以為「不繳也沒差」,欠費超過10年恐無法補繳、退休金也受影響 | 更多文章 )
參考資料
- 財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5條、第10條、第24條。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贈與稅節稅手冊」。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每年贈與稅免稅額如何計算」相關說明。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贈與動產應如何填報」相關說明。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父母替未成年子女購置財產」相關說明。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子女婚嫁時贈與100萬元財物」相關說明。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實際稅務認定、申報方式及應納稅額,仍應依個案情況、最新法令及主管稽徵機關核定結果為準;如有疑義,建議向國稅局或專業稅務人員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