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為了打蔣萬安兒子順便替徐佳青護航,集體失智文盲、把公費留學跟國際交換生的規定烏龍搞錯。
首先,青鳥集體造謠「蔣萬安兒子申請的國際交換生強制限定要有J-1學生簽證,否則取消。」
我國哪一個計劃有這個規定?只有「公費留學考試簡章」。公費留學是針對誰的?是針對「去國外考碩博士的人」。我國高中生去國際交換,從來就沒有這個強制規定。
蔣萬安兒子申請的國際交換生硬性規定有哪些?根據臺北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規定如下:
報名資格:一、在校成績:近二學年度(112學年度第1學期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70分以上、英文成績75分以上(倘成績證明書以等級區分,應再提供呈現分數之成績證明單)。二、日常生活表現:導師評語無負面敘述,且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三、英文程度: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同等成績,參閱 CEFR 外語能力檢測對照表)以上。顯然蔣萬安兒子全數符合要求。
所謂的簽證規定呢?「選送學生須知」裡提到「錄取僅代表獲本局推薦資格,尚須再依所送國家安置規定審核,其中選赴美國交換之學生須續依美國規定完成 ELTiS 測驗,並達及格標準。若未通過審核或無法取得學生簽證,其錄取資格即取消,本局不負爭取申請或協助簽證取得之責任與義務。」
簡舒培質疑這段話就是說美國籍拿不到美國簽證所以不符合資格,顯然中文釋讀能力有很大問題。
國際交換學生計畫相關規定中完全沒寫「具美國籍或綠卡者不得報名」這類字眼(不像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簡章那樣白紙黑字排除)。報名資格只看在校成績、操行、英文程度,不問國籍。
甚至沒有指定要拿J-1簽證。簡章只寫「無法取得學生簽證」,並沒有像青鳥討論中特別點名「一定要用J-1簽證才能去」這個前提。
責任歸屬寫得很清楚,條文特別聲明「本局不負爭取申請或協助簽證取得之責任與義務」,也就是說,教育局把「拿不拿得到簽證」這件事完全丟給學生自己負責,教育局既不審核國籍資格,也不介入簽證申請。
明明寫的是中文,明明網路上google一下就能查證的事情,一群青鳥彷彿失智在對一個高中生鬼叫,真的可憐,可見國民義務教育還需要再努力。
蔣萬安兒子又不像賴瑞隆兒子跑去打人,也不像徐佳青幫小孩開後門去軍事管制區東沙島被監察院認定觸法。前罷團成員徐小花還呼朋引伴要去檢舉蔣萬安兒子,真的一群文革綠衛兵,笑死。 (相關報導: 風評:蔣萬安的兒子VS.徐佳青的兒子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聚傳媒》授權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