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起勞工退休金制度迎來重要調整!《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修訂條文全面生效,不僅規定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報自願提繳退休金,新增月退休金30天改選一次領的猶豫期,亦深化遺屬權益保障與債權防護。此外,勞動部也同步針對「純舊制勞工」推出自願提繳與提前結存方案,總計劃時代的5大改變影響全台千萬勞工權益。此外,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亦同步轉型為生活扶助金,9月8日開放申請,至10月19日截止。
雇主拒絕勞退自提小心被開罰!8月起勞退新制5大改變權益一次看
本次《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修正後,大幅提升勞工對個人退休金的掌控權與制度彈性
1、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自提:勞工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拖延或拒絕申報。若雇主拒絕,勞工可向勞保局申請直接開單,雇主逾期未處理每超出一日加徵3%滯納金,最高加徵至應提繳金額的一倍。
2、首創月退休金30天猶豫期:首次領取月退休金入帳後30天內,勞工若發現不符預期,可申請重新改為「一次請領」,增加資金規劃彈性與降低資訊落差風險。
3、未成年遺屬請求權延後起算:死亡勞工之未成年遺屬,其退休金請求權10年時效,改自遺屬「成年之日」起重新起算,保障幼童合法權益。
4、遺屬與指定人納入財產保護傘:退休金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的保護機制,擴大延伸至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確保專款專用照顧家庭。
5、新負責人負連帶清償責任:欠繳退休金的事業單位若變更負責人,新任負責人須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此外,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亦同步轉型為生活扶助金,9月初開放申請,至10 月 19 日截止。
純舊制勞工也能自提6%!提前結算退休金全數移入勞保局專戶
為強化適用《勞動基準法》且未轉換為勞退新制之「純舊制勞工」權益,勞動部同步發布施行細則第21條之2、21條之3及21條之4修正條文:
•純舊制勞工「開放自提」:純舊制勞工得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透過儲蓄加速累積個人退休資金。
•合意「提前結存」年資:符合勞基法退休要件者,於契約存續期間經勞雇雙方合意,可提前結算舊制年資退休金,結算金額必須「全數移入」勞保局個人退休金專戶。
•後續年資雇主仍需給付:結算後勞動契約未終止,後續繼續工作的年資,雇主於契約終止時仍應給付剩餘基數的退休金,或經合意逐年結算存入勞保局專戶。
•雇主舊制提撥責任不變:此方案增加勞工選擇,並未改變舊制身分,雇主無須為其提繳新制6%,但未結清前仍需依舊制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
55歲舊制年資結算怎麼算!200萬轉存專戶與續任基數試算公開
針對純舊制勞工提前結算退休金的運作模式,勞動部提供明確的基數計算範例,舉例說明如下:
•案例基礎設定:勞工年齡55歲、工作年資25年,已累積40個退休金基數,合意結算日之平均工資為5萬元。
•繼續工作5年之權益:若該勞工續任5年並於60歲實際退休,當時平均工資提升至6萬元,因繼續工作累積5個基數,雇主於實際退休時仍應給付30萬元(5基數 × 6萬元)退休金;亦可選擇由勞雇雙方逐年合意結算,將結算金直接存入勞保局個人專戶。
失業勞工子女扶助金如何雙重請領?高中至大專最高可拿62400元
勞動部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將原有的「就學補助」正式調整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此項新制打破過去只能「擇一請領」的限制,可與教育部的各類學雜費減免重複領取,於115年9月8日至10月19日開放申請。
新制上路後,失業勞工除了能領取教育部私立大學定額減免、高中職免學費補助等各類政府學雜費減免外,還能同步申請本項「生活扶助金」,實質減輕書籍費與生活費壓力。
各學程基礎補助金額:
公立大專校院:每名子女每學期補助 15,000 元。
私立大專校院:每名子女每學期補助 26,000 元。
•加碼2成特別條件與金額試算:若屬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補助金額直接加給 2 成。
•範例:若有 2 名子女同時就讀私立大學,每名子女原本可領 26,000 元,加給 2 成(5,200 元)後,一人可領 31,200 元,2 名子女合計最高可領取 62,400 元。
申請資格有哪些限制條件?符合這4種情境之一且子女有學籍就能辦
申請人子女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具有正式學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於受理截止日(10月19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情境一:於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期間,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情境二: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期間,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 30 日者。
情境三: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期間,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 3 個月者。
情境四:於115年9月8日至115年10月19日期間,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需於115年11月18日以前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勞保」、「勞退」差在哪?
勞保(勞工保險老年給付)
運作方式:類似投保保險,平時按月繳納保費,退休時依據「最高 60 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與「投保年資」來計算月領(或一次領)金額。
給付項目: 包含生育、傷病、失能、死亡及老年等多項保障,不單只限於退休金。
勞退(勞工退休金)
運作方式: 類似「強制儲蓄」。雇主每個月必須額外提撥至少薪資 6% 的金額存入你的個人專戶。
帶著走與收益保障: 即使換工作,專戶也會跟著走,年資不中斷。政府會運用這筆錢進行投資收益分配,並設有「不低於 2 年期定存利率」的保證收益。
| 項目 | 勞保老年給付 | 勞退(勞工退休金 - 新制) |
| 法定請領年齡 | 65 歲(自 2026 年起統一為 65 歲) | 60 歲 |
| 提早請領 | 最多提早 5 年(需扣減給付金額) | 不可提早(除非符合極特殊失能狀況) |
| 延後請領 | 最多延後 5 年(可加給給付金額) | 無限制(60 歲後隨時可領,亦可繼續存) |
領取條件與方式
| 年資≥15年:可選**月領(年金)**或一次領 年資<15年:只能一次領
| 年資≥15年:可選**月領**或一次領 年資<15年:只能一次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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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果我想自提勞退,但公司嫌麻煩不幫忙申報該怎麼辦?
A:自8月1日起,若雇主拒絕幫忙申報,勞工可直接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局將開單要求雇主處理,若雇主仍不辦理,每超過一日將加徵應提繳金額3%的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一倍。
Q2:選擇月領退休金後發現金額不如預期,還可以更改為一次領取嗎?
A:可以。新制新增「月退休金30天猶豫期」,勞工在首次領取月退休金入帳後的30天內,均可向勞保局重新申請改為一次請領。
Q3:純舊制勞工提前結算年資後,結算出來的退休金可以直接領走現金嗎?
A:不可以。為了保障勞工未來實際退休後的生活所需,純舊制勞工經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算年資的退休金,必須「全數移入」勞保局的個人退休金專戶內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