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20歲,哪個才算成年人?日本最新法律修正案,引爆整個社會的激烈論戰

2018-03-2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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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2015年6月修訂【­公職選舉法】,將20歲以上國民才享有的選舉權降低至18歲,並在2016年6月開始實施。此後,日本朝野繼續議論成人年齡的法制問題,今年3月,日本政府內閣會議正式通過推動民法及相關法律的修正案,將日本民法的20歲成年規定,下修至18歲。如果日本國會順利通過,這個法案將是明治9年(1876年)以來的歷史性重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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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降低成人年齡的最大理由,是世界主要先進國均以18歲為成年,藉此可以敦促年輕世代學習獨立。新法成立之後,日本18歲以上的新成人,將獲得的主要權利包括:得自行簽訂購買手機、汽車或貸款等契約;得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得申請變更性別;有擔任會計師或代書等資格;可以取得10年有效的護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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イラスト・どいまき(圖/想想論壇提供)

不過,放手讓18、19歲高中剛畢業的年輕人申請信用卡,可能讓他們因缺乏社會經驗和判斷力不足,造成消費無度或人財兩失。異性甜言蜜語哄騙掏腰包的「戀愛詐欺」,或推銷員引誘購買高額產品的「惡質商法」,都是日本近年常見的金錢犯罪。據日本國民生活中心統計,2016年當中,共有8386件由20至22歲的被害者提起的消費申訴。為此,日本內閣府消費者委員會主張,應該將18至22歲定為「新成人」,受特別保護。消費者廳也將修訂【消費者契約法】,令這類犯罪的被害人有取消契約的權利。消費者廳亦將與文部省及法務省合作,在全國高中推廣新成人的常識教育。

除了以上特別措施之外,新法將維持幾個20歲以下禁止的項目,包括:認領養子女;飲酒和抽菸;購買賽車、賽船和賽馬票等等。這些行為不是事關重大就是易傷身心,不宜降低年齡。此外,目前日本刑法規定20歲以下均適用【少年法】,是否下調至18歲,朝野仍在慎重檢討中。

因應18歲的新成年法案,還有一項重大變革,就是統一男女法定結婚年齡。原來,日本自明治31年(1898年)訂定【家族法】,男女法定結婚年齡一直相差2歲。最初是男17歲女15歲,二次大戰後(1947年)改為男18歲女16歲,延續至今。新法草案將女性的法定婚齡提升至18歲,與男性相同,以達兩性平權的宗旨。

據日本厚生勞働省統計,2015年未滿18歲結婚的日本女性共1357人,較1965年的4108人和2000年前後的3千餘人,節節減少。日本政府因此判斷,若調高女性法定婚齡,將不致對社會有太大影響。

事實上,女性一般比男性生理早熟。日本素來規定男女法定婚齡相差2歲,本無不當。但是,隨時代變遷,日本女性的高中就學率不斷上升。進入1990年代之後,輿論也開始批判「教女性早早結婚,進入家庭承擔家務」,是制式的性別分擔主義,只會助長男女不平等。2003年,聯合國的【女性差別待遇撤廢委員會】更發函日本政府,強調男女結婚年齡的差異是對女性歧視,規勸日本修法改善。這些世象和世論推波助瀾,令日本內閣不得不開啟修法巨輪,革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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