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道路上車輛拋錨,自行找拖吊車卻變成一場噩夢?今年初全台各地頻傳「天價拖吊」的消費糾紛,曾有民眾在新北烏來拋錨拖到新店,短短不到10公里竟被強索10萬元;桃園也發生機車僅拖吊2公里就被開價5萬多元的誇張案件。
為了徹底遏止「拖吊蟑螂」利用車主孤立無援、急於脫困的心理漫天喊價,交通部宣布預告訂定全新草案,未來一般道路的拖吊基本費與里程費,將強制規定不得超過國道費率的2倍,新法最快預計於今年底前公告施行。
遏止拖吊蟑螂漫天喊價!一般道路收費將設「2倍天花板」
為讓道路救援的收費項目與付款方式完全透明化,交通部於正式預告「道路拖吊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過去一般道路缺乏統一的收費評估標準,導致無良業者有機可乘。新修訂的草案中明文規定,未來的拖吊費(包含基本費與里程加收費)最高不得超過現行國道小型車或大型車拖救基本費率的2倍。不過,若地方主管機關針對該轄區有另行公告特別的核定費率,則依地方規定辦理。
此外,考量到一般道路的拖吊往往具有跨縣市、跨區域服務的特性,為了防範計費爭議,草案也明定收費必須由「消費者起始地點」開始計價,或是依照地方政府彼此協議的公告規定來執行。
新法上路拖吊費怎麼算?小型車基本費上限3,000元
究竟新法實施後,一般的拖吊費用會落在什麼區間?若以現行國道小型車的拖救費率來推算:
【一般常用小型車】(新車價值 ≦ 200萬元、底盤高度 ≧ 15公分)
現行國道費率: 10公里內基本費 1,500 元,超出後每公里加收 50 元。
未來一般道路上限(2倍): 10公里內基本費最高 3,000 元,超出後每公里最多加收 100 元。
如果遇上車價超過 2,000 萬元、底盤極低的超跑或高價名車,在國道的基本拖吊費原本就落在 1,500 元至 2 萬元之間,未來在一般道路上的基本拖吊費最高則可達 4 萬元。透過天花板條款的保障,過往「動輒破十萬」的荒謬收費現象將正式走入歷史。
拆解拖吊新制:什麼情況才適用?非自主聯繫與小故障不在範圍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交通部這次制定的定型化契約草案有其明確的適用邊界,並非所有的道路救援都包含在內。
適用對象: 僅限於「車主自行聯繫」拖吊業者,要求拖吊車、救援車等將故障或事故車輛,載運到指定地點的服務。
不適用範疇(第三方契約): 若拖吊服務是透過汽車原廠、信用卡發卡銀行、或是第三方平台(如遠通電收等)的附加合約所衍生,且車主無需當場與拖吊業者另簽契約者,則不在這項定型化契約的規範內。
不適用項目(簡易救援): 一般常見的接電、打氣、加水、現場換輪胎、送油等現場小故障排除服務,均不適用此契約。
嚴禁變相加價!列出定型化契約「紅線」違者最高罰50萬
為了全面防堵不肖業者玩文字遊戲,草案也清楚劃分了契約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
合約必須寫明(應記載): 契約審閱期間、業者基本資料、車輛保管責任、事故損害賠償與消費爭議處理。同時,業者必須在營業所明顯處及官方網站上,主動揭露基本費、里程加收費、現場作業費、待時費、特殊期間加成費(如夜間、例假日)、特殊作業費與空趟費等所有明細。
合約嚴禁出現(不得記載): 拋棄契約審閱期、免除或減輕業者責任、業者片面變更合約、變相或額外加價,以及排除小額訴訟管轄等顯失公平的條款。 (相關報導: 沒有岔路的彎道要打方向燈嗎?法院判決公布正解!「違規開罰3600元」多數人不清楚 | 更多文章 )
交通部表示,本草案將進行為期2個月的預告期以蒐集各界意見,隨後會報請行政院正式核定,目標鎖定在今年底前正式上路。未來法規施行後,若拖吊業者使用的合約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經限期改正仍未優化者,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直接處以 3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若持續限期未改,罰鍰將加重至 5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且政府有權採取按次連續處罰,直到業者徹底合規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