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最引人注目的成就,通常被概括為經濟高速成長、製造業崛起、城市化與人民生活改善。然而在這些現象背後,還有一條更加深刻的歷史主線,就是中國共產黨如何處理國家、市場與民營資本之間的關係。從鄧小平時代允許市場重新出現,到江澤民、胡錦濤時代將企業家逐步吸納進體制,再到習近平時代強調黨的全面領導、國家安全與資本不能無序擴張,中國的政治經濟模式已經發生明顯變化。這種變化不能只用「支持民企」或「打壓民企」來解釋,它所反映的,是執政者對市場究竟應該擁有多大自主空間的重新思考。
改革開放40餘年 從「吸納市場」到「規定市場」
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引入市場,首先是為了解決計畫經濟效率低落與物資不足的問題。鄧小平的基本思路十分務實:無論採取什麼方法,只要能夠發展生產力、改善人民生活,就值得嘗試。私人經營、鄉鎮企業、外資企業因此逐步獲得生存空間。不過在最初階段,民營經濟仍被視為公有制經濟的補充,政治地位與法律保障都相當有限。
真正的轉折發生在1990年代以後。南方談話重新推動市場化改革,沿海地區的民營企業迅速成長,廣東、浙江、江蘇、福建等地形成活躍的產業網絡,中國也逐漸從資本不足、商品短缺的國家,轉變成「世界工廠」。
隨著民營企業成長,中共也面臨一個新的問題:如何面對改革所創造出來的企業家與新興中產階層?按照傳統的階級理論,私人企業主原本屬於需要被限制甚至改造的資本家;但在市場經濟逐漸成形之後,這些人又成為創造就業、繳納稅收與推動技術進步的重要力量。
江澤民提出「三個代表」,其中一項重要意義,就是承認新的社會階層可能代表先進生產力,並為吸收優秀民營企業家加入共產黨提供理論依據。民營企業家此後不僅可以入黨,也大量進入人大、政協以及工商聯等制度性渠道。這是一種典型的政治吸納:不是讓新興資本力量留在體制外發展,而是主動將其納入原有政治秩序。
胡錦濤時代大體延續了這條路線。2007年通過的《物權法》,明確規定私人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並在制度上確立不同所有制財產平等保護的重要原則。這不只是一般法律技術的進步,也向社會傳遞了一個重要訊息:改革開放後累積的私人財富,原則上可以獲得國家法律承認。對民營企業而言,產權能否受到穩定保障,直接決定企業家是否願意長期投資。
江、胡時代的基本治理方式,因此可以概括為「吸納市場」:承認民營經濟已不可或缺,給予一定法律與政治地位,同時透過入黨、統戰及政治參與,把企業家納入中共領導的制度框架。然而,這種發展也逐漸產生執政者未必樂見的新現象。大型民營企業掌握了巨額資本、金融工具、網路平台、個人數據與社會傳播能力。一些企業平台擁有數億使用者,對人們的消費、資訊與日常生活產生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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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產業中,企業家擁有的主要是工廠與財富;到了網路時代,大型平台還可能掌握資訊分配、支付系統與社會動員能力。對任何政府而言,這都會帶來監管問題;對一個高度強調政治領導與組織控制的列寧式政黨而言,問題尤其敏感。它所警惕的未必只是某一位企業家,而是任何可能形成於黨之外、又具有獨立資源與影響力的社會力量。
因此,習近平執政以來最重要的改變,並不是取消市場,而是重新確定市場與黨的上下關係。市場仍然可以創造財富,民營企業也仍被官方承認為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它們不能自行決定國家的發展方向,更不能形成不受政治權力約束的中心。平台經濟、金融科技、房地產、校外補教等行業先後受到強力整頓,「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共同富裕」、「國家安全」與「高品質發展」成為新的政策關鍵詞。黨組織也更深入地進入各類企業。
改革前期的邏輯較接近「利用市場發展國家」,江、胡時代則是「將市場吸納進體制」;到了習近平時代,政策重點逐漸轉向「由黨和國家規定市場應該朝哪裡發展」。
這種轉變不宜只解釋為領導人對個別富豪的個人好惡。更深層的原因,是中共對自身統治安全與發展模式的判斷正在改變。過去數十年,中共政權的重要合法性來源是經濟成長:只要人民收入提高、社會保持穩定,市場擴大所帶來的部分利益分化,可以暫時被接受。但當經濟增速放緩、房地產風險累積、貧富差距擴大,中美競爭又從貿易延伸到晶片、人工智慧、能源與供應鏈,執政者便更強調國家安全、科技自主和集中資源辦大事。
市場效率不再是唯一目標,政治安全與國家戰略的重要性明顯上升。
這套模式並非全無優點。面對半導體、新能源、航太、軍工和基礎建設等需要長期投入的產業,國家確實可以集中資金、人才與政策資源,避免企業只追求短期利潤。當外部環境惡化時,強大的國家組織能力也有助於維持產業鏈、能源與金融安全。西方自由市場並不能自然解決所有問題,大企業壟斷、金融投機、個資濫用與財富不均,同樣需要政府干預。
因此,對平台、房地產和金融風險加強監管,本身具有合理性,不能一概視為對民營經濟的迫害。真正的問題在於,監管能否建立在穩定、透明而可預期的法律之上。如果政策界線不明,昨天受到鼓勵的行業,明天可能突然遭到全面整頓;如果企業家無法確定財產、經營權與人身安全能否獲得長期保障,他們自然會減少投資、保存現金,甚至將資產與家人移往海外。創新需要冒險,而冒險必須建立在對未來的基本信任上。
國家可以命令企業完成某項任務,卻很難用行政命令創造真正活躍的企業家精神。民營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不只是資本和設備,也是人們願意嘗試、失敗後再重新開始的信心。
近年中國官方也逐漸意識到這個問題。2025年,中國通過第一部專門規範與保障民營經濟的《民營經濟促進法》,內容涉及公平競爭、投資融資、科技創新、權益保護和規範執法;習近平同年再次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強調民營經濟發展前景廣闊。這些措施顯示,中央並非準備消滅民營經濟,而是在經過多年強化監管之後,試圖修復企業信心,並把民營經濟重新放入國家發展戰略之中。只是法律能否真正約束地方政府和行政權力,政策承諾能否轉化為企業家的安全感,仍需長期觀察。
因此,今日中國面對的並不是「國有」與「民營」二選一的簡單問題,而是如何在國家能力與市場活力之間重新取得平衡。國家太弱,可能無法處理壟斷、金融風險與外部競爭;國家太強而缺少制度約束,又可能壓抑社會創造力,使企業只揣摩政治風向而不再研究市場。江、胡時代以吸納民營資本來維持政治穩定,習近平時代則試圖以政治權力重新主導資本。
這或許能避免民間經濟力量演變成獨立的政治中心,卻也可能使中國共產黨承擔更多直接管理經濟的責任。一旦成長減速或政策失敗,國家也很難再把責任歸咎於不受控制的市場。
改革開放改變了中國,而今天的中國則正在重新定義改革開放。
40多年前,中國選擇借助市場力量推動國家發展;今天,它試圖運用國家力量重新塑造市場,使資本服從政治安全、產業升級與民族復興的整體目標。這究竟是一場更成熟的制度調整,還是市場化進程的一次逆轉,目前仍不能過早下結論。但可以確定的是,中國未來的成敗,不只取決於國家是否足夠強大,也取決於強大的國家能否容納一個具有活力、尊嚴與安全感的民間社會。真正值得觀察的,已不再是中國要不要市場,而是它究竟願意留給市場和社會多少自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