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更友善的育兒環境,政府擬推出全新補貼政策。勞動部宣布規劃「彈性減少工時」獎勵策略,未來企業若給予育有 12 歲以下兒童的勞工減少工時,且維持給付全薪,減少的 1 小時薪資將由政府負擔,同時提供企業職務代理津貼。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若企業開放育兒家長遠距上班,也會一併納入獎勵範圍,全案目標希望於民國 116 年正式實施。
依據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於僱用 30 人以上雇主的勞工,若撫育未滿 3 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每日減少 1 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但減少的 1 小時原則上不給薪。近期不少立委提案主張將適用年齡放寬至 6 歲並提供薪資補貼,也有立委建議將遠距上班列為法定選項。
現行制度與新政策差在哪?勞動部揭獎勵計畫背後考量
針對立委的提案與團體訴求,勞動部提出的新方案將適用對象進一步放寬至育有 12 歲以下兒童的家長。勞動部長洪申翰說明,依現行法規,雇主不得拒絕育兒勞工減少工時的請求;不過參考日本與韓國等國經驗,法規均強調須經由勞資雙方同意,並允許雇主拒絕。
洪申翰指出,台灣各縣市的產業型態差異極大,例如中部地區有許多排班制的製造業,多數地方政府傾向透過獎勵計畫來推動。因此,未來勞工每天減少 1 小時工時所產生的薪資成本將由政府負擔,若企業因而聘請職務代理人員,政府也會給予津貼補助。
至於遠距工作部分,洪申翰坦言,疫情期間部分企業的實施經驗顯示,遠距上班可能衍生內部治理問題,因此相關執行條件仍需經過妥善設計。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則補充,後續會先觀察減少工時獎勵計畫的實施情形,再行評估如何推進修法入法。
遠距上班能減輕育兒負擔?婦團直言:成效恐怕不高
對於勞動部擬將遠距上班納入獎勵範圍,民間團體表達了不同看法。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婦女新知基金會主任李盈學直言,遠距上班本質上只是「換地點上班」,並沒有真正減少育兒家長的長工時問題,對於促進工作與家庭平衡的效果並不顯著。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楊書瑋也提醒,勞工在家遠距工作會導致水電費與網路費等日常支出增加。澳洲等國家已有明確法規規範此類費用應由雇主負擔,勞動部在推動相關獎勵措施時,也應將相關成本分擔機制納入整體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