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  

約 94 項搜尋結果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舉行「又雙標!民進黨力推雙重國籍參政 卻打壓陸配參政」記者會。(柯承惠攝)

林騰鷂觀點:寡廉鮮恥‧顛倒是非‧違憲亂政的欺壓陸配

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閹割國會監督  縱容行政獨裁。(資料照,柯承惠攝)

觀點投書:宣告「違憲」後的國會改革下一步?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如果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是公正的,就應該也找來認為國會改革合憲的教授或律師,而不是只邀請行政院訴訟代表律師之一李荃和(見圖),以及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資料照,顏麟宇攝)

綠委找政院律師列席司委會 羅智強質疑公正性:一搭一唱拍「清德老仙」馬屁

憲法法庭今(25)日宣判釋憲結果,立院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規定部分違憲,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圖左起為大法官蔡烱墩、許宗力、許志雄。(劉偉宏攝)

憲法法庭限縮國會調查權 立院超思蛋、鏡電視調查小組被宣告違憲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是否合憲做出釋憲判決,雖未違憲,但僅故意殺人罪可判死,限縮死刑適用範圍,遭批評是「實質廢死」。(柯承惠攝)

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逾4成民眾認民進黨主張廢死 游盈隆曝1數據對比「幸運躲過一劫」

針對死刑釋憲結果,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她要表達最大的遺憾。(資料照,顏麟宇攝)

直指大法官釋憲判決達成「實質廢死」目的 李彥秀:與人民感受有落差

總統賴清德日前出席民進黨國務青旗艦營,談及國會改革釋憲案時表示,若政黨不接受大法官解釋,人民會有噓聲,「青鳥會飛出來」。(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賴清德談釋憲案喊「青鳥會飛出來」 孫大千揭語意:預知結果有利於民進黨

全台37名死刑犯主張死刑違憲聲請釋憲,日前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爭論多年的死刑存廢議題,再度掀起各界的關注。(資料照,林益民攝)

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近8成5民眾反廢死 游盈隆:大規模強烈反對聞所未聞

針對死刑存廢,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林益民攝)

觀點投書:死刑,刑不刑 我國真的需要死刑嗎?

立委羅智強指出,不該在總統蔡英文下台前,讓現任大法官偷渡廢死。(資料照,柯承惠攝)

只要7名大法官同意就可定!羅智強籲:勿在蔡英文下台前廢死

金門翻船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是否有違憲?立院吵成一團的釋字729號又是什麼?圖為憲法法庭。(資料照,取自司法院網站)

一文看懂》翻船案設調閱小組違憲?立院藍綠白吵成一團的釋字729號是什麼?

Dcard遭檢警搜索。(圖/翻攝自Dcard)

Dcard拒供個資…2度遭警方上門!律師預言「檢方下一步」:法務搞不清狀況

2020年,大法官釋憲指出,性侵犯於監獄內執行強制治療與憲法牴觸,衛福部為此研擬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計劃對受治療者實施電子監控。示意圖,非關新聞個案。(資料照,取自花蓮地院檢察署網站)

電子腳鐐有用嗎?50位性侵害刑後治療者將返社會 官員憂:他們比狼還狼

大法官20日做出釋字第807號解釋,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意旨。(資料照,盧逸峰攝)

勞基法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即起失效

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自製獵槍」規定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申請核准的管制手段均合憲。王光祿(中)等聲請人恐無法直接以此釋憲結果救濟。(資料照,盧逸峰攝)

原民狩獵釋憲案僅部分違憲 獵殺保育動物被判刑恐無法獲救濟

司法院大法官3月9日針對原住民獵人王光祿(中)等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思考如何在原住民文化和山林保護間尋求平衡點。(盧逸峰攝)

觀點投書:從鄒族傳統狩獵一窺生態文化平衡點

針對開放萊豬進口爭議,行政院31日召開記者會,政委羅秉成(右二)說明目前已訂地方自治條例將函告無效。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提出質疑。(盧逸峰攝)

地方罰萊豬違憲?醫提關鍵數據反駁行政院

立法院未付實質審查即逕行表決同意監察委員任命,違反了行使同意權的議事正當法律程序,在野黨立委聯合聲請釋憲。圖為監察院長陳菊。(資料照,顏麟宇攝)

李念祖觀點:司法的智慧在體現司法的價值

黨產條例全部合憲後,黨產會認為當初聲請釋憲的法官有偏頗之虞,聲請迴避。圖為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資料照,顏麟宇攝)

憂7法官執行職務偏頗,黨產會聲請迴避 裁定結果出爐了

台灣5月正式宣告通姦罪違憲,確定除罪化。示意圖。(資料照,甘岱民攝)

觀點投書:妨害家庭除罪化,也許司法審判也回歸人民,更好?

前總統李登輝(見圖)任內推動的憲法工程,讓中華民國憲法朝向本土化發展。(資料照,顏麟宇攝)

觀點投書:解構與再溶合?談中華民國憲法被異化的過程

2020年5月29日,通姦除罪化,大法官釋憲結果出爐。圖為司法院長許宗力。(取自YouTube)

觀點投書:從同婚合法到通姦除罪看性平進步

林石猛(左)是韓營欽點的行政訴訟王牌律師,他質疑「超前部署」已然違規。(侯柏青攝)

新新聞》反罷韓司法戰,韓營會一路打到大法官釋憲?

通姦除罪化言詞辯論於31日開庭。(盧逸峰攝)

通姦除罪化辯論登場!法官點破立法盲點:牙膏從哪邊擠也會造成婚姻危機,難道要一一入刑法?

學生示意圖(圖/chia ying Yang@Flickr)

大法官釋憲鬆綁 各級學生權利受侵害可提行政訴訟

公教年改釋憲案記者會。(簡必丞攝)

觀點投書:正復為奇,善復為妖的退撫改革

作者指出,年改之所以宣告不違憲,是因大法官認為推動年改帶來的公共利益大於退休金代表的私人利益,所以只好「謝謝軍公教人員對改革的支持與諒解」了。(資料照,甘岱民攝)

趙士瑋觀點:從年金改革看功利主義治國的困境

總統蔡英文出席「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第26屆理事長暨理監事就職典禮」,談及年改釋憲案。(盧逸峰攝)

年改釋憲遭韓國瑜批「御用大法官」 蔡英文:多數是馬英九提名

對於今(23)日的年改釋憲,身兼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集人副總統陳建仁副總統表示「這代表政府推動年金制度合理化、健全化、永續化的改革方向是正確的!」(資料照,曾原信攝)

年改部分違憲 陳建仁:釋憲結果代表推動年改方向正確

監察院聲請公教年改釋憲,大法官認為不符要件故不受理。圖為反年改團體抗議。(資料照,蘇仲泓攝)

監察院聲請公教年改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高雄市長韓國瑜與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對談年改,強調軍公教是國家的龍骨,政府的承諾必須回復。(取自李來希臉書)

風評:恢復十八% 韓國瑜必須做的功課

前黨產委員、律師李晏蓉15日接任民進黨發言人一職。(擷取自民進黨臉書直播)

同婚議題 李晏榕:個人確實支持修民法,「當然身為發言人,是要為黨政策辯護」

圖為台北市「水源二、三期整宅都更駐點服務站」開幕儀式。(甘岱民攝)

劉昌坪專欄:再談都更條例修法的若干疑義

圖為台北大同區「斯文里三期」的居民等了20多年,終於等到了都更。(台北市政府提供)

劉昌坪專欄:都更2.0版夠了嗎(下)?

為規範化妝品廣告不得誇大不實及涉醫療效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日擬訂標示宣傳管理原則,限制品名及標示的字詞使用,但未料卻與《商標法》發生衝突。示意圖,與本文個案無關。(取自pompi@pixabay/CC0)

化妝品廣告刊登前要先審查嗎?大法官曾判定違憲 食藥署要修法

反年改團體八百壯士於立法院外遊行。(資料照,顏麟宇攝)

劉昌坪專欄:別再用釋字717號解釋誤導年改議題

司法院釋憲七十周年慶祝大會,現任與前任院長上台合影。(陳品佑攝)

司法院慶祝釋憲70周年 許宗力:未來將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

大法官解釋民法未保障同婚為違憲;幸福盟等反同婚團體高舉旗幟,認為大法官解釋才違憲。(陳韡誌攝)

觀點投書:違憲時代,我們還要民主的生活方式嗎?

反年改陳抗。(甘岱民攝)

劉昌坪專欄:年金改革與財產權的特別犧牲

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挺同婚的民眾在街上歡呼。(美聯社)

王道維觀點:同婚法案推動過程中,不同族群的核心關懷與法律爭議

年改法案引起爭議,針對教育部回應的公文,作者認為,「教育部已經預告了蔡政府的論理基礎!」(資料照,陳明仁攝)

觀點投書:教育部成了大法官?

去年大法官釋憲為台灣同性結為連理鋪路,總統蔡英文接受法新社專訪時,對於政府是否會積極推動快速修法,則態度不明朗。(資料照,顏麟宇攝)

是否會推動同婚快速修法?蔡英文:政府會致力化解社會分歧,提出全面性法案

總統蔡英文21日針對年金改革方案通過出席總統府說明記者會。(顏麟宇攝)

風評:軍改案三讀為蔡政府按個讚,但塵埃並未就此落定

司法院長許宗力深諳「屁股法學」之道─把屁股坐的位置無限分解後,就可以重組出無限的解釋可能。圖為許宗力出席「國民參與刑事案件模擬法庭」活動。(蘇仲泓攝)

石之瑜觀點:「屁股法學」與分屍案是一體兩面

同性伴侶法讓泰國的同志伴侶及LGBT團體感到憂心。(StockSnap@pixabay)

結婚,不行嗎?》泰國可望承認同性伴侶權益 反而引發LGBT團體擔憂

台大校長遴選風波吵鬧了幾個月,還無法搞定區區一個大學校長的問題,實在感到無奈。(資料照,陳明仁攝)

王宗偉觀點:長期缺正式校長居然比不上貼一張挺扁海報?

八百壯士聯合軍公教警『年改釋憲』聲明記者會。(陳韡誌攝)

李漢中觀點:年金「釋憲」的迷思!

2017年10月28日,台灣同志遊行Taiwan LGBT Pride。2017年大法官釋字748號保障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讓台灣在國際舞台發光。(AP)

同婚修法論壇》務實外交頻受挫 他們建議:「用人權外交讓世界看見台灣的進步」

台灣司法院第748號釋字宣布,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

歷史上的今天》5月24日──亞洲第一!台灣大法官宣布 未保障同婚的民法「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