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宏泰以公益信託出資中嘉案 段宜康爆:背後疑有中資介入

2018-12-04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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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段宜康4日召開「反對NCC,違法擴權」記者會,反對宏泰集團透過「多層次控股」方式,以免稅的教育公益信託出資80億元參與中嘉交易案。(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4日召開「反對NCC,違法擴權」記者會,反對宏泰集團透過「多層次控股」方式,以免稅的教育公益信託出資80億元參與中嘉交易案。(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及段宜康今(4)召開記者會,反對宏泰集團透過「多層次控股」方式,以免稅的教育公益信託出資80億元參與中嘉交易案。段宜康更爆料,此投資案是由一位在各次中嘉併購案都會出現的身影串連,承諾各投資者「包利制」,其背後疑似有「中資」介入,檢舉指名是阿里巴巴旗下的基金,他要求NCC暫緩此案,且國安局必須清楚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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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網路公司是國內最大有線電視多系統經營管理業者(MSO),全台有線電視收視戶122萬用戶;中嘉最大股東安博凱基金(MBK)2011年開始尋找買家出售,今年5月7日向經濟部投審會送件,申請出售股份,總交易金額515億元。

依據受託人國泰世華銀行揭露之財報資料,「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在2015年由教育部許可設立,成立財產僅3000萬元,但至去年財產總額已達303億元,其中大部分為未上市公司(朝隆投資、泰賀投資)之股票。

段宜康批「這公益信託是假的」

根據NCC公布之投資架構,宏泰集團2家子公司(朝隆投資、泰賀投資)為該公益信託基金100%持有,再由兩家「子公司」交叉持股成立2家「孫公司」(璽兆投資、銓陞投資)參與中嘉交易案。

對此,段宜康直批,今天只因多了一個投資行為去成立2家公司(孫公司),代替原先不能投資的2家公司(子公司),且由宏泰百分之百持股,NCC居然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欲讓投資案通過,這是欺騙社會、可笑至極。

段宜康也指出,NCC宣稱,因基金已信託,無法直接控制投資行為,這也是騙人的。檢視基金國泰世華銀行簽訂的信託契約,任何處置須經「諮詢委員會」和「公益信託監察人」決定,但諮詢委員會執行長就是宏泰集團的老闆林鴻南,「所以這公益信託是假的。」

20181204-民進黨立委段宜康4日召開「反對NCC,違法擴權」記者會。(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出,監察人就是律師林樹旺,更是林鴻南的父親林堉璘的尊翁、最重要的法律顧問。(顏麟宇攝)

至於監察人,段宜康說,就是律師林樹旺,更是林鴻南的父親林堉璘的尊翁、最重要的法律顧問;林也參與宏泰集團的經營,此機制根本就是宏泰集團的白手套、門面;國泰世華根本是依據「指示」投資。

王榮璋:公益基金設立許可書並無「經營媒體」

王榮璋表示,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但教育部發給的設立許可書,並無「經營媒體」,所許可之內容,包括幫助學子、推廣教育為主要目的,以文化、慈善、醫療等等其他社會公義為次要目的;且經教育部核可該基金2018年的事務計畫書,也未提及要投資媒體。

王榮璋進一步說,林堉璘生前捐贈303億元財產,成立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可免掉遺產稅、贈與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其中光是遺贈稅就省下20%。因此,此次中嘉案,教育文化公益基金要投資的80億元,有16億元事實上是遺贈稅減稅而來的。這些錢都應該做教育工作,不能把違法變合法,NCC也不該無視法務部、教育部的反對意見,做出逾越職權的處置。

王榮璋及段宜康也說,有鑒於教育部與法務部已公開表示,公益信託進行商業投資,已違反公益信託的許可及免稅要件,他們嚴正要求NCC不得違法擴權,切勿逕自與業者代表協商,提高捐贈金額換取投資案過關,使立意良善之教育公益信託,淪為假公益、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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