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家庭的經濟重擔,勞動部正式推動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即日起開放申請至 10 月 19 日截止。本次新制迎來重大變革,將過去的「就學補助」調整為「生活扶助金」,最大的突破在於廢除過往「只能擇一請領」的限制,允許受補助者同時請領教育部私立大學學雜費減免或高中職免學費等各類教育補助,大幅降低失業家庭的育兒負擔。
失業勞工子女補助新制上路!雙重補貼最高領逾6萬 申請資格與流程懶人包
過去因補助性質重複,失業勞工僅能於勞動部補助與教育部學雜費減免中二選一。然而,考量非自願離職家庭除學雜費外,仍面臨書籍費與日常生活費等龐大開支,勞動部修正實施要點,將補助項目轉型為生活扶助金。
以就讀私立大學的子女為例,每學期學費若為 5 萬元,在同時請領教育部定額減免(1 萬 7500 元)與勞動部生活扶助金(2 萬 6000 元)後,總計可獲得 4 萬 3500 元的補貼,相當於每學期學費負擔驟降至 6500 元左右。勞動部預估,新制上路後,全台一學年受惠學生將再增加約 2600 人。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補助金額一覽
生活扶助金發放標準依子女就讀學校類型而定:
公立高中職:每名補助 4,000 元
私立高中職:每名補助 6,000 元
公立大專校院:每名補助 15,000 元
私立大專校院:每名補助 26,000 元
針對獨力負擔家計者(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無法工作等),或是同時有 2 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將額外加給 2 成。若家中有 2 名子女同時就讀私立大學,每位子女可獲得 2 萬 6000 元加上 2 成加碼(5200 元),單人補助達 3 萬 1200 元,合計可請領 6 萬 2400 元。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申請資格與四大符合條件
申請人須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 10 月 19 日受理截止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其子女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並具備正式學籍。此外,申請人還需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於 115 年 7 月 20 日至 10 月 19 日期間,曾領取就業保險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於 114 年 10 月 20 日至 115 年 10 月 19 日期間曾領取上述給付/津貼,且 115 年 7 月 20 日至 10 月 19 日再就業期間未超過 30 日。
‧於 114 年 10 月 20 日至 115 年 10 月 19 日期間曾領取上述給付/津貼,且該區間內再就業期間累計未超過 3 個月。
‧於 115 年 9 月 8 日至 10 月 19 日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於 115 年 11 月 18 日以前順利核付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者。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申請管道與諮詢專線
為簡化辦理程序,勞動部提供多元線上申請管道。民眾可至「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線上申請系統」,透過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並配合 My Data 平台直接串接戶籍資料;亦可使用「身分證號碼加健保卡號」進行登入。 (相關報導: 55歲長輩今天領錢!9/11起1縣市發「每人最高9500元紅包」不排富免申請就入帳,領取資格一文看 | 更多文章 )
偏好紙本申請者,可下載表格填寫後掛號郵寄至勞動部,或就近至各地方政府、勞動力發展署各就業中心及勞保局辦事處索取紙本表格。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撥打生活扶助金專線(02-25007259)或勞動部 1955 免費諮詢專線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