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談的,其實不是蔣萬安,而是一個15歲的孩子。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錄取國際交換學生計畫的風暴,在過去數日非但沒有隨著當事人「放棄補助」而落幕,反而隨著國家最高監察機關的介入,正式升級為一場攸關「國家監察權、行政程序正義與兒少人權」的體制大戰。
但身為公共政策的評論者,筆者認為,監督權力不能消失,未成年人的保護也同樣不能消失。在面對此類某政治人物家屬取得公共資源的事件時,我們必須將問題一分為二。我們可以監督政治人物,但絕對不要把孩子變成政治的工具。
為了讓討論回歸理性,我建議我們必須共同回答三個問題:
第一、程序是否合法?
第二、利益迴避是否充分?
第三、孩子是否因此成為政治攻擊對象?
這三個問題,必須被嚴格地分開來看。
一、 誰受影響?—我支持監督,政治人物與公共權力都必須接受檢驗
首先,政治人物使用公共權力、使用公家資源,當然必須接受最嚴厲的檢驗。
在這起風暴中,台北市教育局主辦的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在全台北市僅有25個正取名額。這屬於高度稀缺的公共資源,其甄選資格怎麼訂?甄選怎麼做?利益迴避怎麼處理?身分是否據實揭露?程序是否透明?這些問題,都攸關著全台北市所有其他參與者、家長與市民的權益。
監督政治人物,沒有問題。當公職人員的關係人參與稀缺資源甄選時,不論其父親是否參與簽核,法定的身分揭露義務與利益衝突迴避,都必須攤在陽光下接受公眾檢驗。這是民主社會維持公平競爭的基石。
但問題是檢驗也要符合程序正義,監察院依法釐清事實、行使法定職權,本是其憲法職責,社會大眾理應予以尊重。然而,令人錯愕的是,本應作為國家法治守護者的監察院,此次竟然繞過了正式公文的常軌,罕見地以「直接打電話」的方式口頭向教育局調閱資料。國家機關之間的公文往來,是為了「留存紀錄、釐清權責、確保資訊安全」。一個涉及台北市長、利衝法、且攸關15歲未成年人隱私的敏感案件,監察院竟然採取如同坊間八卦打聽般的電話調閱。這種不合行政常理的粗暴手段,不僅讓第一線的基層公務員無所適從—在沒有正式公文主旨與法令依據的憑據下,公務員究竟該依據何種程序提供外洩可能違反《兒少法》的敏感資料?
然而或許是監察院意識到「口頭查案」的程序漏洞難以自圓其說,
二、 誰負責?—但孩子不是政治人物,孩子不該為父母的政治身分負責
然而,對公共資源與行政程序的監督,與對未成年人的人格攻擊,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情。
「孩子應該為父母的政治身分負責嗎?」
答案是:不應該。 (相關報導: 風評:蔣萬安的兒子VS.徐佳青的兒子 | 更多文章 )
民主社會可以容許政治立場的交鋒,但政治人物的孩子,是不是也必須承受同樣的政治攻防?當質疑的箭頭,從原本的「體制檢驗」,「歪樓」演變成對一名15歲未成年人全名、學籍、隱私的赤裸裸肉搜,甚至寄信去外國機構告狀獵巫時,這就已經超越了監督的邊界,而成了集體的政治霸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