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應該很安慰,四年「政績」無可批評,在選舉起跑之際,兒子代父受過,甄試休學一年當國際交換生,成為民進黨攻擊蔣萬安的子彈,蔣萬安的「身世」,再度從地窖裡挖出重炒,熱不熱?不曉得,改變不了選情大概可以確定;蔣萬安扛得住這個壓力,反倒是新北市長民進黨參選人蘇巧慧應該坐立難安,就政客與兒女關係的「利益與衝突」,蘇巧慧點滴在心,若因此逆轉不了選局,她不必怪爸爸和妹妹,該怪「洋流」衝倒龍王廟。
蔣萬安兒子申請甄試要「家長同意書」,不算揭露?
蔣萬安兒子憑本事參加甄試入選,是正取學生,和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硬在規定名額外,為自己兒子加一員進入僑生東沙體驗營不同;國際交換生除了區區七萬五千元補助外,無「利益」可言,交換一年只補助七萬五的「比例」也不符合「利益」(蔣萬安後來宣布兒子放棄領取七萬五)。
神奇的是,據報導沒有監察委員的監察院竟有「專員」連繫北市府,要查「利益迴避」問題,這個報導不知是真是假?又或者只是綠營側翼的「風向潑糞」?若真有這麼一號「專員」,非常值得問問:為什麼蘇巧慧妹妹在其父蘇貞昌行政院長任內的政府標案,無人聞問?是蘇貞昌真的比較「大尾」?還是時任監察院長的陳菊果然護短?
監察院為此特別發布澄清新聞,除行禮如儀強調不分黨派外,重點在依照扁政府監察院空轉三年時期的「函釋」,有關依選罷法產生之公職,相關裁罰(如財產或政治獻金申報等的罰鍰)仍應進行「先行程序」,避免影響正義之追求;說得義正詞嚴,不過,依法就算財產申報抽查之「先行程序」完成,沒有監委還是不能依法組成廉政委員會做成裁罰決議,因此,空轉三年並無任何公職被罰鍰的紀錄;簡單講,從「專員」找上北市府到這份新聞稿,勉強只能算是監察院唯一「管事人」─秘書長對民進黨選舉表忠的「恐嚇」或「裝腔作勢」之舉,姿態稍嫌難看。
蘇貞昌閣揆任內女兒超過二千萬標案,沒有一件揭露
為了選舉姿勢難看,對民進黨而言,完全不是個事,「為勝選不擇手段」才是他們的座右銘;繼監察院表明「先行程序」,這十年對選舉、乃至政治爭議幾乎無役不與的法務部也趕緊摻一腳,強調公職人員之「關係人」(配偶、直系、二親等…),不得與其「服務」或「受其監督」(包括直接監督和間接監督)機關之「補助」,然有但書─申請補助者要「揭露」身份關係,不論該公職人員有無參與「審核」,簡單講,蔣萬安兒子申請時應該註明爸爸是台北市長;這個交換生計畫,申請時就必須附上「家長同意書」,如果這都不算「揭露」,難免讓人懷疑,蘇巧慧妹妹─蘇貞昌次女申請標案和爭取國發基金投資時,可曾「揭露」?為什麼廉政署六年來不聞不問? (相關報導: 風評:蔣萬安的兒子VS.徐佳青的兒子 | 更多文章 )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蘇巧慧的妹妹早在六年前,蘇貞昌出任行政院長時期,就被爆出拿下多項政府標案,根據台灣標案網,二0二0年就拿到五件超過二千二百萬的標案,也就是這一年引爆爭議,其妹蘇巧純發表聲明,除了委屈自己的家庭背景,使得公開參與投標並合法得標的專案,都被抹黑成私相授受,也強調父親蘇貞昌在任一天,就不參與政府標案;聲明寫得言詞愷切,卻疏忽了,做為閣揆的直系親屬,她本來就不該參與投標,遑論參與卻未「依法揭露」,照廉政署的說法,政風應當「依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