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機車通勤族在等紅燈時,為了貪圖方便或省時間,常會將機車熄火,再改以「用手牽車」的方式越過停止線、切過斑馬線或直接迴轉。這種「以牽行替代騎乘」的做法到底有沒有違法?台灣交通事故權益保障協會、警政署以及法院實務判決皆給出明確答案:只要無故在紅燈時牽車越過停止線進入路口,在執法認定上依然屬於「駕駛人」,違者將以「闖紅燈」開罰,最高可處新臺幣 5400 元罰鍰!不過還有另一個案例,雖然中央機關與高等行政法院主流見解認定為闖紅燈,但實務上也曾出現爭議判決案例,就曾有民眾將機車熄火牽車走斑馬線,收到罰單,但最後法官認不算駕車「判免罰錢」。機車紅燈熄火「用牽的」到底算不算違規?為何有人被罰錢有人卻不用被罰?違規標準是甚麼?
機車紅燈熄火「用牽的」算違規嗎?法官判決與警政署認定曝光,最高開罰 5400 元
針對許多騎士誤以為「只要下車熄火牽車,自己就是行人」的迷思,警政署在民國 101 年(警署交字第 1010133556 號函釋)有明確規定。警方認定,駕駛人若在紅燈時下車牽引機車通過停止線、行經行人穿越道或進行迴轉後再騎走,其身份依然是「機車駕駛人」而非一般行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也強調,在車輛沒有故障等特殊狀況下,騎士若無故改以牽行方式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即屬違規。
·臺北地方法院(102 年度交字第 217 號):指出行為人以牽行機車這種迂迴方式達到穿越路口的目的,屬於企圖規避法規的「脫法行為」。若認可此種形式上狀似合法的行為,不僅會鼓勵民眾鑽法律漏洞,更會紊亂交通秩序,因此無法主張免責。
·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 年度交上字第 123 號):判決明確表示,當事人無視紅燈管制效力,以人力牽引越過停止線並迴轉,就已符合「闖紅燈」構成要件,這與越過停止線時「有無實質騎乘動作」無關,因為該行為已實質影響綠燈方向車輛的通行安全。
機車熄火牽車走斑馬線收罰單!法官認不算駕車「判免罰」
不過還有另一個案例,雖然中央機關與高等行政法院主流見解認定為闖紅燈,但實務上也曾出現爭議判決案例。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民國110年9月24日晚間8時許,司姓機車騎士因模仿「高雄式左轉」,在紅燈時熄火推車走斑馬線到對向車道迴轉,司男熄火牽車越過停止線,走人行道穿越道至對向車道後再發動駛離,被警方見狀予以攔阻舉發,收到1800 元闖紅燈罰單。
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質疑人力推車應屬一般民眾步行行為,且動作比行人慢,未影響交通。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則引用交通部函釋,主張下車牽引通過停止線視同機車駕駛人,應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闖紅燈規定,處1800元以上、5400以下罰鍰。
無照者牽動機車變成「無照駕駛」?
然而,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該案時認為,司男行為固然投機取巧,但非於「駕駛」機車過程發生,不應依駕車闖紅燈開罰;法官更指出,若未發動推車算「駕駛」,那無照者牽動機車不就變成「無照駕駛」,並不合理。
法官認為其行為應屬於「行人在道路上不依號誌指示」可罰 300 元,最終判決撤銷原 1800 元處分(可上訴)。
不過主管機關與相關協會仍再次提醒廣大機車族,遇紅燈時應依規定停等,切勿抱持僥倖心理以牽行方式超越停止線,以免因誤解法規而荷包失血。
全台交通號誌違規罰鍰標準總整理
| 違規項目 | 適用對象 | 罰鍰標準(新臺幣) | 說明 / 執法認定 |
| 闖紅燈 | 機車 | 1,800 元 ~ 2700元 | 警署函釋:無故紅燈熄火牽車越線視同駕駛人闖紅燈 |
| 闖紅燈 | 小型車 | 2,700 元 ~ 4,000 元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 |
| 闖紅燈 | 大型車 | 3,600 元 ~ 5,400 元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 |
| 紅燈右轉 | 各種車輛 | 600 元 ~ 1,800 元 | 車輛未依號誌指示逕行右轉 |
| 不依號誌指示 | 行人 | 500 元 |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 |
Q1:等紅燈時把機車熄火、用手牽過斑馬線或迴轉,到底算不算闖紅燈?
A1:根據警政署函釋與多數法院判決認定,車輛若無故障等特殊狀況,騎士無故在紅燈時下車牽引機車越過停止線或進入路口,身份依然是「機車駕駛人」,依法認定為「闖紅燈」。
Q2:如果機車壞掉牽車過馬路,也會被算闖紅燈嗎?
A2:不會。主管機關與裁決處特別說明,若車輛發生故障等特殊狀況而下車牽行,屬於合理處置,不在無故違規開罰的範疇內。
Q3:機車闖紅燈最高會被罰多少錢?
A3:機車闖紅燈的罰鍰標準為新臺幣 1,800 元至 2,700 元;若為大型車闖紅燈,最高可處新臺幣 5,400 元罰鍰。 (相關報導: 機車「進待轉區有打方向燈」卻被罰3600元!交通部曝正確做法,很多人收罰單才知道 | 更多文章 )
資料來源:台灣交通事故權益保障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