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開車,別以為「白天視線還行」就可以不用開燈。一名新北市民因雨天未開啟大燈遭檢舉,被罰2800元,提起行政訴訟後,仍遭法院判敗訴。新北市交通局裁決處提醒民眾,依規定即便是白天,只要遇雨或能見度不佳,汽車就應開啟大燈,否則可能面臨最高3600元罰鍰。
下雨天開車少做1件事慘了!一上路秒收3600元罰單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裁決處說明,該案民眾陳姓駕駛在雨天開車卻未打開大燈,遭他人檢舉後收到罰單。他不滿開罰而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當時天色尚可,但法院審酌後認定雨勢已影響行車視線,依法確實須開燈,因此駁回其訴求,維持原裁處金額。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許多駕駛習慣於白天不開大燈,忽略雨天也需點燈的重要性。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明文規定,若遇天候不佳或能見度降低的情況,車輛應開啟大燈,提高辨識度,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李忠台也強調,未依規定開燈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他呼籲駕駛人行車時多留意天候變化,不論白天或夜間,只要雨勢干擾視線,就應立即開啟大燈,同時注意安全距離與路況,降低風險、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 (相關報導: 千萬別直接開冷氣!天氣熱汽車像烤爐,用1招馬上降8度比空調還厲害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梁溶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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