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不能賣酒,合理嗎?從僵化的法規看台灣釀酒廠的種種困境

2018-04-1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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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喝到來自各國、不同風味的啤酒已是習以為常的小確幸,但你能想像早在2002年前,國產啤酒僅有台啤這個選擇嗎?

時光回到1922年的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將酒列為專賣事業,除專賣局外,民間不得產製與銷售,此時啤酒仍不在此限。一直到1933年,啤酒才列入專賣,但委由高砂麥酒株式會社生產,再由專賣局全數收購後統一販售。台灣光復後,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接收高砂麥酒株式會社,改名為「台北第二酒廠(今建國酒廠)」,並將「高砂生啤酒」改名為「台灣啤酒」,開始了漫長台啤獨佔市場的年代。直到2002年台灣加入WTO,因應國際化與自由化,該年1月1日起實施,廢止專賣制度,菸酒回歸稅制,民營酒廠逐漸成立。在這樣的背景下,台灣酒廠業務之主管機關至今仍隸屬於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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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台灣民間酒廠發展逐漸成熟,除了國內銷售額大幅成長外,品牌也打入其他亞洲市場。看起來從此順風順水,但在台灣經營酒廠其實很不容易。

想釀酒嗎?先面臨政策面的初心者試煉吧!

在有成立釀酒廠成為一個浪漫釀酒師的想法時,先認清你對釀酒產業的想像是否符合現實。如果你覺得像在國外的小鎮裡釀酒觀光工廠很美,來看看台灣的法規吧,根據財政部國庫署「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第二條規定,釀酒廠必須設立於工業區

此設廠規定,意味著釀酒廠廠房可能與五金工廠相鄰,空氣與水品質可能受污染,距離市區也較遠,難以營造出如國外具觀光特色的酒廠。也因此台灣的精釀啤酒餐廳也不能像國外一樣,在餐廳內釀酒現釀現喝,業者們只能在酒廠釀好、再冷藏運送至餐廳。

為什麼國外是以觀光酒廠或餐廳現釀的方式在經營呢?其實,精釀啤酒除了產品本身的品質,帶給消費者的「感受」更是產品額外價值,建立在此基礎上,觀光酒廠便是重要的一環,能到工廠參觀滿足好奇心,甚至是由第一線釀酒師講解,體驗現釀現喝啤酒,都是國外發展精釀啤酒產業的做法。台灣要想與國外發展精釀啤酒的模式接軌,或可參考國外釀酒廠法規、不限於設廠在工業區,或開放結合餐廳與釀酒工廠的「前店後廠」形式,都是可讓民眾更了解精釀啤酒的做法。

食品飲料零售產業中,電子商務比重越來越高。而台灣為了避免未成年買酒問題,現行法規規定不得在網路賣酒。2015年底馬政府任內,財政部曾研議開放網路賣酒,卻在2016年政黨輪替後因為「爭議性高、共識度較低」為由,從立法院撤案,在未取得共識前,財政部都不會再提網路賣酒修法案。

翻開菸酒管理法第30條,不難發現爭點在於難以防範未成年人買酒問題。實體通路可以驗證消費者年齡,未成年人卻可能偷成人證件來購買,難以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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