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新地上權建案3折價促銷中 北市地政局打臉: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2018-08-1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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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泰新位於松山車站旁的地上權新案「潤泰代官山」,北市地政局指出,該案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翻攝自google map)

潤泰新位於松山車站旁的地上權新案「潤泰代官山」,北市地政局指出,該案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翻攝自google map)

潤泰新(9945)位於松山車站旁的70年地上權新案「潤泰代官山」,今年7月1日正式公開,該案目前每坪定價38.5萬元,幾乎是周圍新案價的3折價,目前銷售已達4成。對此,北市地政局提醒民眾,「潤泰代官山」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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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潤泰代官山」地上權建案依本市都市發展局核發106年使字第0141號使用執照所載,地上4樓至7樓之使用用途為「一般事務所」,使照注意事項第15點第5款亦規定:「本案承買戶應依原核定用途使用,不得作為住宅或其他違反都市計畫之使用,買賣時應列入產權移轉交代,不得隱瞞。」故該建案依法令規定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地政局呼提醒,對於近年來不動產市場推出的新型態地上權及使用權的建案,民眾在購買時除應詳閱契約書內容,並應針對建物之使用用途及相關疑義瞭解評估後再決定是否購買,因為使用權不同於所有權,其貸款與產權有很大的不同,為避免消費者上當,地政局提醒民眾看屋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維護自身購屋權益:

1.買賣建物時有無所有權狀,還是只有使用契約或憑證,另未來過戶或發生繼承等移轉的程序如何辦理。
2.未來使用建物尚須逐年支付土地租金及房屋稅的條件及內容。
3.瞭解貸款方式是否可由消費者直接向銀行貸款,或是由建商向銀行貸款後再轉貸給消費者。
4.是否可依法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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