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中、重度失能者與身心障礙者家庭的照護與經濟壓力,衛生福利部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雙軌升級新制,全案編列約 166 億元預算,預計將有超過 10.5 萬名住民及家屬受惠。
新制除了大幅調高每月補助額度外,更將發放採計方式改為「按月認列」,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生效。申請管道於 9 月 14 日正式開放,首批案件預計於 11 月 30 日前完成審核與核撥。
長照3.0住宿補助雙軌加碼!每月最高領1.5萬回溯至今年1月
新制針對需 24 小時密集照顧的中、重度失能者進行大幅度的加碼。凡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 4 級以上,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的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金一律增加 5,000 元,從原本的 1 萬元調升至 1.5 萬元,全年最高可請領 18 萬元。
適用的機構類型涵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及長照服務機構等。此外,若為 2023 年 1 月 1 日前已實際入住且持續居住的既有住民,即使評估未達長照 4 級,仍可維持原方案每月 5,000 元的補助。
身障住宿同步受益 免換軌每月多領 5,000 元
除了長照機構住民外,新制亦同步擴大對身心障礙者的住宿支持。凡於 2026 年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原有的地方政府補助制度維持不變,中央再額外提供每月 5,000 元的住宿費用補助。
此項「中央加值」措施無須民眾重新更換補助軌道,有效省去制度轉換所需的補件與資料查調時間,讓福利銜接更為順暢。
採計改為「按月認列」 設有今年過渡期保障
過往補助多採用「按年累積」模式,住民須住滿 180 天才能一次性領取;新制則改為更符合靈活需求的「按月認列」。只要當月實際入住天數達該月日曆天數的二分之一以上(超過半個月),即可認列 1 個月的補助,並由地方政府於上、下半年分 2 次檢核與撥付,大幅縮短民眾等待款項發放的時間。
為確保新舊制順利銜接,衛福部特別設立 2026 年度過渡保障條款:
2026 年 1 月至 8 月:凡去年曾核定領取 12 萬元補助者,期間累積入住達 180 天,一律直接核給 12 萬元。
2026 年 9 月起:全面回歸新制,以「按月認列」方式核算發放。

9/14 起受理申請 採雙批次核撥作業
本案自 9 月 14 日起開放申請,民眾可直接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或由入住機構代為送件。為落實政策美意,相關作業時程劃分如下:
第一批次(10月底前送件):地方政府將於 11 月 30 日前完成審核與款項核撥。 (相關報導: 勞動部補助新制來了!全台符合資格「最高62400元入帳」,生活扶助金金額/申請時間方式 | 更多文章 )
第二批次(11月起送件):受理機關將於 2027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下半年的資格檢核與審查,經審核通過者,將在審核完成後的 2 週內完成撥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