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還沒到期,房東卻要人馬上搬家!心理師教她做了這件事,房東竟態度大變、主動賠償

2020-06-0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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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預計3/30請你搬遷,抱歉了。」小美的房東傳了這封訊息給他,而我跟他正在開心地吃火鍋。一瞬間小美血壓飆升,立刻打電話給家人討論,這該怎麼辦,為什麼房東這麼臨時,一個月怎麼搬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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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住在捷運尾站,一家四口還有好幾隻毛孩,東西可想而知得多,要找到一家人都滿意的房子,還要允許寵物,總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太臨時了,我要跟家人談,至少給我三個月吧!」小美趕忙回覆。「我問一下」「仲介去談了」「基本上三個月我會幫你談成」「三個月的時間已經談好了」房東接連回覆著。

我一邊開心地喝著湯,一邊看小美吃著麻辣鍋留著汗,又皺緊眉頭看著訊息不知道怎麼回。我接過手機看著這一連串訊息,我也皺起眉頭。「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我上次不是提醒過你了?就算他現在房子賣掉了,只要有定期契約也定期繳納的情況,房東是不能隨便要你們搬走的,什麼叫我會『幫你』談成?他有仲介的情況,不可能不知道這條法規,擺明就賭你們不知道!」我不客氣的說著。

小美的皺眉瞬間轉為驚訝,似乎原本想著自己是房客,房東怎麼說就得照做,完全沒思考到自己的權益,還被房東說得一愣一愣,像是房東略施小惠,你們已經造成我賣屋的麻煩,我還給你們留點後路。後來小美回覆「買賣不破租賃合約,我相信仲介一定有告訴你。」「你的意思?」房東也立即回覆,接著就是好幾通語音電話一直打進來。

我在旁邊看著,我告訴小美接下來這些討論還是留下文字訊息,因為從這些行為看來,房東其實並不尊重人,而怎麼會養成這些不尊重,就是小美總是客客氣氣的,已經讓房東感受到自己可以為所欲為,包括不斷有人臨時來看屋這件事,在租約之內,房客可以拒絕,畢竟這是房客所擁有的房屋使用權,即使是房東也不能隨意進入,都需要房客的允許,而小美一家都不曾抗議過。

「我在外面,有什麼事情你先留文字,我回去再回你。」小美回覆對方。「怎麼了?」「你何時到家?」「我在XX區準備要簽約,如果你有任何問題,要我幫你解決嗎?」房東緊接著回覆。

又是一個「幫」字,從這裡不難看出語言就在表明一個人說話的位階,如果不夠敏感的人,其實無法一眼看出,這些話正在暗示「你造成我的困擾,但沒關係我會盡量幫你處理。」看著小美被如此欺負,我差點火也要冒上來,也看著小美不懂法規也沒有保護自己,就不得不承認這個世界公不公平,在於你具不具備相關的知識,以及你懂不懂得捍衛自己。

接著我教小美回覆:「買賣是你跟新屋主的事情,但是租約會延續,希望你可以跟新屋主說明清楚。」「不是你幫忙我們,請釐清立場。」小美戰戰兢兢地回覆著,因為他從來沒有這樣回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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