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年紀漸長,不少長輩會選擇搬到兒女家同住,方便彼此照顧,原本的房子則留著,既沒有出租,也沒有拿來做生意。不過,財政部提醒,地價稅能否享有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關鍵不只是房屋有沒有出租,還要看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是否有人設籍。如果退休夫妻搬去子女家時,把原本老家的戶籍全部遷走,即使房子仍是自己名下、沒有出租,也可能失去優惠,改按10‰至55‰的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最低稅率就是原本的5倍。2026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財政部指出,原本已核准適用優惠稅率的土地,若因全戶遷出而失去資格,應於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日後即使將戶籍遷回,也必須重新申請,才能恢復優惠。
退休搬去子女家,老房子沒出租為何還會被課較高地價稅?
不少退休長輩以為,老房子既然沒有出租,也沒有拿來營業,就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地價稅貼心小叮嚀」提醒,自用住宅用地除了必須沒有出租、沒有營業使用,還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1人,在該處辦妥戶籍登記。
舉例來說,一對退休夫妻原本住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地價稅也已核准適用2‰優惠稅率。後來因年紀漸長,決定搬去兒子家同住,連同戶籍也一起遷走,原本的老房子從此無人設籍。
即使老家沒有賣掉、沒有出租,也沒有拿來營業,只要不再符合設籍要件,就可能被取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這並非只有退休族才會遇到的問題。屏東縣政府財稅局2026年5月曾分享真實諮詢案例,一名黃姓民眾為了孩子就讀學區,將全家戶籍遷出,家人卻仍住在原本房子裡,最後因不符合戶籍要件而被補徵地價稅。
稅務局指出,即使仍實際居住,只要全戶遷出、房屋變成沒有符合資格者設籍的空戶,就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戶籍條件。
退休後戶籍遷出,地價稅會怎麼變?
老家要留誰的戶籍才有地價稅優惠?不是任何親戚都可以
如果退休後打算搬家,又希望老家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應先確認原本房屋內還有哪些家人設籍。
財政部指出,只要符合其他法定要件,至少須保留以下3類人員其中1人設籍:
第一,土地所有權人本人。例如房屋、土地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仍符合設籍條件。
第二,土地所有權人的配偶。例如房屋土地登記在丈夫名下,妻子於該地址設籍。
第三,土地所有權人的直系親屬。例如父母、子女或孫子女等,符合規定者也可作為設籍要件。
不過,兄弟姊妹屬於旁系血親,並非規定中的直系親屬。若老家只剩兄弟姊妹等不符合資格者設籍,不能單憑其戶籍就繼續適用優惠。
還要注意,保留符合資格者的戶籍只是其中一項條件,並非只要戶籍掛在老家,就一定能享有優惠;房屋是否出租、營業、實際使用情況,以及土地面積等,也都須符合規定。
地價稅優惠取消會多繳多少?2‰變10‰,最低稅率差5倍
自用住宅用地與一般用地,最大的差別就是地價稅稅率。 (相關報導: 地價稅11月開徵!滿65歲、退休沒收入就能免繳?優惠真正看「5件事」,財政部公布正確規定 | 更多文章 )
根據財政部規定,符合資格且經核准的自用住宅用地,可適用2‰優惠稅率;一般用地則按10‰至55‰的累進稅率課徵。也就是說,若從2‰優惠稅率改按10‰的一般基本稅率計算,稅額會變成原本的5倍;若適用更高累進稅率,差距還可能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