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費凍漲又凹加菜,把營養午餐當「社會福利」要求越來越多!台灣家長的奧客心態

2018-06-0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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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午餐的成本影響到整個午餐的品質水準,但是成本的關鍵,究竟在誰身上?誰該負起更多校園午餐運行的責任?不只是政府、學校、或是學生,家長或許才是關鍵!

最根本的迷思:校園午餐是社會福利?

過往曾有不少縣市政府以免費校園午餐作為施政政績,家長自然會認為校園午餐是社會福利的一部分,而政府長久以來主導校園午餐的運作與監督,也間接讓家長在校園午餐中常是被討好的對象,而非執行要角。久而久之,家長在校園午餐的議題中,只剩下提出訴求的功能,反而缺少對於責任的擔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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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校園午餐並非完全的社會福利,而是幫忙家長準備孩子在學時的午餐、算是「代辦服務」,協助減輕家長備餐的負擔,也讓學童可以安心上課。政府為此也持續精進午餐政策,讓學童食得健康、食得安全。本次《食力》訪談政府各部門、學者、團膳業者與營養師,得到許多的意見都指向:「家長應該為營養午餐負起更多的責任。

價格的迷思:校園午餐漲價不應該!但附帶條件超多!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指出,2011年號稱「教育界最大醜聞」的新北市午餐收賄弊案發生後,讓家長積極爭取進入午餐採購的評選過程,以利監督。2012年曾有退休教師投書媒體表示,教育部對校園午餐招標的管理非常「外行」,教育部隨即澄清,對於學校午餐採購,教育部建議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制定的《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的規定下,增加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人數,及外聘評選委員宜超過二分之一,並增加家長代表。亦即,學校午餐評選委員要由3方所組成:家長代表、校方代表、以及外聘專業委員,總共加起來至少7人。

家長代表通常是家長會會長,校方代表多是午餐業務承辦人,通常是學務處主任或是午餐秘書來擔任。此外,採購法規定,評選委員當中專家學者要佔三分之一以上,且必須是採購網上登錄有案的食品、營養背景出身的學者、或退休的食品從業人員,協助訪視廠商的製備現場,確認整個供膳流程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等衛生安全細節。

然而,雖然家長監督可能降低過往學校收回扣的可能性,但若家長以「付費者我最大的思維」帶入校園午餐採購流程的時候,卻反倒可能讓不專業領導專業!也導致廠商為了得標而投「家長評選委員」所好。《食力》帶您細看標案文件上的花式承諾,就能略知一二。

家長對於校園午餐的訴求不少,比方要多樣化菜色、要口味符合小孩喜好、要用好食材等,品質必須不斷提升;但在費用上,家長對於價格的提升就未必樂意了。在便利商店手捲40元、1杯手搖飲50元的現今,部分地區學童的午餐3菜1湯食材成本卻只有20~30元,並不合理。當午餐餐費連年凍漲,四菜一湯變成五菜一湯,貌似菜色多樣、實質則是壓縮每一道菜分配到的費用、品質更差,淪為一種惡性循環。再來,些廠商為了得標,不惜大放送水果或是牛奶,更有業者會提供櫻桃和草莓,但這是一種惡性競爭,因為根本不敷成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邱乾國即表示,這也讓原本學校採購是採「最有利標」,在成本稀釋下實際上卻變成「最低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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