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樣板劇逐字稿計畫(三):舉證質證階段

2017-09-20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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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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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是我們最早期的時候一個長期的目標吧。

辯1:
武漢會議上面彭宇華有沒有正式地宣布「梅花公司」成立?

證人:
什麼是正式?就是口頭宣布的,沒有正式文書的形式,就是口頭宣布的成立梅花公司。

辯1:
那麼在武漢會議上面,你們有沒有對彭宇華的梅花公司運作計劃書,通過這種表決的方式形成一個會議決議?

證人:
沒有就像書面表決,因為彭宇華講解完了梅花計劃書以後,大家進行了討論,最後大家都比較認可計劃書的內容,所以形成了一個共識,但是沒有決議,文件性的東西。

辯1:
彭宇華在這個會上面有沒有以文件的方式或者是以任命書的方式,正式任命你為執行副經理?

證人:
有, 也是ロ頭宣布的。

辯1:
那麼你的崗位要求,還有你分管的部門,以及你直接指揮的下屬是怎麼明確的呢?

證人:
這些,他當時只說了我負責技術,大家有技術問題可以問我,然後沒有具體的什麼下屬,沒有什麼下屬,沒有這些東西。

辯1:
你是什麼時候、什麼原因退出的這個「圍觀中國」QQ群和討論小組群?

證人:
我是在2013年元月份左右吧,因為和李明哲、和彭宇華理念不同,另外包括「圍觀中國」,圍觀這些頭像使用這些意見不一致,然後我就自己退出,然後在3月10號的時候,彭宇華專門和我溝通了一次,想讓我回去,我沒有答應。

辯1:
你退出的時候,你有沒有向彭宇華提出辭去執行副經理的職務,徵得他的同意或者批准?

證人:
我跟他說過,我自己主動退出的,所以我打過招呼跟他說過。

辯1:
有沒有經過他的批准或同意?

證人:
他同意了。

辯1:
問話完畢。

審判長:
彭宇華的另一位辯護人是否需要發問?

辯2:
不需要。

審判長:
李明哲的辯護人是否需要發問?

辯3:


需要。證人,我是李明哲的辯護律師,向你提如下的問題,請你如實地回答。

證人:
好。

辯3:
在兩岸牽手的QQ群裡,有人安排你寫《心得報告》沒有?

證人:
有。

辯3:
還有哪些人寫了心得報告?

證人:
當時彭宇華要求我們所有的成員,都要寫「笑蜀」和李一平的文章的心得報告,我自己知道的我們核心小組裡的核心成員,包括我,大概有20多個人都寫了這個心得報告,因為後期他把一部分轉給我,讓我看過。

辯3:
你們是誰安排你們寫的心得報告?

證人:
彭宇華,我剛才說了彭宇華安排的。

辯3:
彭宇華在起草梅花計劃的時候與你商量過沒有?

證人:
沒有商量過,因為起草的初期,在12年11月9號吧,就把這個梅花公司計劃書的初稿就發給我,讓我來提一些建議,後面他把正式稿寫好了以後也發給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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