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同性婚姻,準大法官黃瑞明:另訂同性伴侶法不是真平等

2016-10-19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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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19日至立院接受審查,他表示,支持婚姻制度不該對同志有任何歧視,且民法婚姻若只限於異性,就涉及違反平等權的保障。(顏麟宇攝)

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19日至立院接受審查,他表示,支持婚姻制度不該對同志有任何歧視,且民法婚姻若只限於異性,就涉及違反平等權的保障。(顏麟宇攝)

法籍台大教授畢安生因為無法參與長跑35年同性伴侶臨終前生命最重要決定,最後抑鬱而終,立法院今(19)日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詢問此事,她認為婚姻制度給了雙方法律上不只是配偶關係,還有醫療同意權、賦稅優惠、財產繼承等,這樣排除掉相愛的同性伴侶「法律歧視非常明顯」。對此,黃瑞明支持婚姻制度不該對同志有任何歧視,且民法婚姻若只限於異性,就涉及違反平等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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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說,異性伴侶可以選擇進入婚姻,事後也能以遺產繼續照顧生前最愛的人, 但是在台灣同性伴侶被剝奪這項權利,婚姻制度給了雙方不只是法律配偶關係,還有醫療同意權、稅賦優惠、親屬撫養義務與財產繼承等,「他們沒有結婚選項,法律上歧視非常明顯」,蕭問黃瑞明「2個人相愛進入婚姻忠貞關係會影響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嗎?」

20161019-民進黨立委蕭美琴19日針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進行質詢。(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19日針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進行質詢。(顏麟宇攝)

黃瑞明回應「不會」,他認為應該要保障同性戀者的平等權,婚姻制度不該對同性有任何歧視;蕭再問,現在民法是否違背憲法精神?黃說,如果民法婚姻只限定異性而不包括同性,這就及違反對於平等權的保障;他還說,國外有些是另外制定同性伴侶法,他也認為這樣的區隔不是真正的平等。

蕭美琴也問到,今天黃瑞明是大法官被提名人,對主張要如何解決法律上的不平等,是透過主管機關詮釋、修法程序還是釋憲?黃瑞明說,透過修法是最全面,如果修法不能解決,釋憲也可以處理。

但黃瑞明也說,現在釋憲只能在判決認定有違憲後才能聲請釋憲,所以目前釋憲門檻太高;蕭美琴也問黃瑞明是否願意組成專案,連同民間團體共同研擬如何落實同志的保障;黃瑞明也承諾,未來若有機會參與內部討論,立場一定非常支持,放寬人民釋憲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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