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為了提前替子女準備買房頭期款,或透過存股累積資產,會善用每年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不過,只要送給孩子的財產沒有超過244萬元,就一定不用申報嗎?其實,贈與現金與移轉股票,適用規定並不相同。根據財政部2026年適用規定,每位贈與人全年享有244萬元免稅額,但必須合併計算送給不同對象的財產。若涉及股票過戶,即使價值未超過免稅額,仍須辦理贈與稅申報,取得相關證明才能完成移轉。究竟父母匯錢給子女、出資替子女買股票,以及將自己持有的股票送給孩子,稅務上有什麼差別?
贈與稅244萬元免稅額怎麼算?不是每個孩子各有一份
根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2026年贈與稅免稅額維持每人每年244萬元,但這裡的「每人」指的是贈與人,也就是送出財產的人,而不是收到財產的子女。換句話說,爸爸一年內不論送錢給兒子、女兒,或其他親友,除依法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財產外,都必須將同年度的贈與財產合併計算,不能因為受贈對象不同,就分別享有244萬元免稅額。至於年度認定,採取曆年制,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而不是從第一次贈與日起往後推算12個月。
如果爸爸與媽媽各自以自己的財產贈與子女,原則上兩人可以分別適用每年244萬元免稅額。另外,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符合規定的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不計入贈與總額。
爸爸送兒女各240萬元,為何反而被追繳47.2萬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曾公布一起真實案例。一名父親在2024年3月1日送給兒子240萬元,10月1日又送給女兒240萬元。他認為兩個孩子各自收到的金額都低於244萬元,因此沒有辦理贈與稅申報。然而,國稅局查核後發現,這名父親全年累計贈與480萬元,因超過免稅額卻未依法申報,最後被追繳贈與稅及罰鍰合計47.2萬元。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若當年度累計贈與金額超過免稅額,應於導致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之次日起30日內,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
贈與稅244萬以下不用申報?送現金、股票規定不同
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各次贈與財產總額累計未超過免稅額時,原則上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例如父親今年匯款100萬元給女兒,讓女兒自行投資股票,只要全年累計贈與金額仍在244萬元以內,且沒有其他必須申報的情況,通常不需要額外申報。但如果父母是將自己持有的股票贈與子女,即使股票價值只有幾十萬元,仍須向國稅局申報,取得相關稅務證明文件,才能辦理股票過戶。
爸媽送現金、幫買股票、直接送股票差在哪?3種情況一張圖看懂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026年6月5日指出,父母協助子女投資上市、上櫃股票,常見方式可分為匯款給子女購買、父母出資替子女購買,以及將自己持有的股票移轉給子女,三者的贈與金額認定方式不同。 (相關報導: 退休軍公教年金被多扣了!官方證實:退休俸公式算錯,「1類人」退休金11/1免申請主動補發 | 更多文章 )
其中,父母以自己的資金、用子女名義購買股票,即使沒有先將現金匯入子女帳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仍以贈與論,應按父母實際出資金額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