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跟我說:先不要辦除籍,錢先領、車先過戶比較快,那一瞬間,我只想說:拜託別害我們家!「R姐,先不要辦除籍啦!」「你趕快把帳戶裡的錢領出來,不然會被凍結哦。」「車子也趁現在先過戶,不然以後更麻煩。」小孩的爸過世後,我忙著後事、文件、手續,卻有人在旁邊好心提醒。R姐當下直接搖頭,因為這個「好意」,其實跟法律地雷差不多!因為這些動作,可能讓我們「刑事+民事+稅務」一次踩滿。你是不是也聽過這些好心提醒?或差點被說服?
死亡的那一刻,所有財產就變成「遺產」=全體繼承人的共有
所有財產(錢、車、房、股票、保險箱)只要有人擅自動,都可能違法、被追責。
3大地雷,踩一個就夠慘
1. 「先把錢領出來」=侵占遺產+偽造文書+詐欺風險
死亡後的帳戶,是遺產,是大家的。
你去領:你不是領自己的,是領全體繼承人的。
其他繼承人不同意 →可以提告侵占遺產
使用死者印章或簽名 →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
因為提款單上仍是「死者名義」
提給銀行行員產生誤信 → 可能構成詐欺取財
新聞案例:顧寶明事件
他的大女兒調閱財產清冊後,發現第三任妻子,在他死亡後陸續把存款、股票轉走,最後遭檢方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起訴。
2. 可能被認定「詐欺取財」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例子:還沒辦死亡登記,你卻拿死亡者印章去銀行、監理所辦事情。銀行職員、監理所人員如果因此做了不實登載,你會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關鍵只有一句:死亡=所有授權、印章、委託書效力全部歸零。
這不是家務事,不是和解就能沒事。
這是刑事罪名,一旦被抓到就要查明。
3. 「先移轉、先賣掉,就不用繳遺產稅」=最危險的誤會
台灣最常見、也最傷的一句話:「東西先過戶掉,就不是遺產了。」
錯,非常錯。死亡的那一刻,所有財產(車、房、股票、帳戶裡的錢,甚至保險箱裡的全部物品)就被法律認定為遺產。
先移轉、先賣掉,沒有申報繳遺產稅,除了補稅還會被罰。
而且你移轉的紀錄,國稅局一定看得到,因為他們會抓:
監理站:死亡後過戶紀錄
地政機關:死亡後移轉紀錄
銀行:死亡後交易紀錄
所以不是你有沒有移轉,而是「一移轉就更明顯」。
為什麼不去戶政辦理死亡登記才是最危險?
特別是,當死亡的親屬須登記動產偏多的情況,迅速辦理除戶登記是資產保全的最重要的第一步!
正確流程,一句話就懂
第一步永遠都是:辦死亡登記。
之後所有財產的處理,才會有法律效力。「不辦死亡卻先動財產」才最麻煩。你想省事,法律會讓你付出更大的代價。而家人之間的信任,往往也是從這一刻開始崩裂。讓愛不傷人,讓財富有溫度。只要按程序走、把透明做好,其實很多事情比你想的更簡單。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 廖嘉紅-繼承與贈與 (相關報導: 父親生前買儲蓄險,死後竟被課大筆遺產稅!國稅局曝忽略1細節,直接列入遺產總額課稅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