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車廂裡,一席座位掀起了社會議題。這不僅是讓座與否的問題,而是世代價值與公民意識的拉鋸。當「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名稱的轉變是否帶來觀念的更新?面對邁入超高齡社會的臺灣,我們是否理解「尊重」的真正意義?
立法院日前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將「博愛座」正式改名為「優先席」,並明確指出「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為優先乘坐對象。交通部隨即更換圖示,盼以此傳遞「主動禮讓,共創友善乘車環境」的理念。然而,就在政策上路不久,北捷車廂才置換完新圖示,就爆發老婦人與年輕乘客的爭座衝突,並引發強烈的社會反應。
此事件的發生,讓人思考「公共空間」的一席座位,被賦予了優先的意涵,原要表達體貼的美意,為何引發出衝突?它是權利,還是平等的象徵?它要邁向社會融合,還是族群對立?在這些對比之間,映射出社會對「尊重」的理解與實踐。
一、政策是「體貼的美意」還是「衝突導火線」?
政策更名的初衷是良善的,為營造出更友善的乘車環境。然而,由於宣導不足、理解落差過大,改革的美意在現實中屢屢引發爭議。這其實反映出多數民眾,尚未真正理解博愛座與優先席的差別。「優先席」的設立,並非以年齡、老弱婦孺等「身分」作為判斷標準,而是關照「當下有需求的人」。
有特定身分的人,不一定當下有需要;反之,臨時身體不適或行動不便者,不管年紀幾歲都需要這個座位。可惜的是,許多人仍以過往「博愛座」的觀念看待「優先席」,導致仍停留在「用身分定義權利」的氛圍內。當政策推行未能搭配充分的教育與溝通,美意便可能在誤解中變調,成為衝突的導火線。
二、優先席是「個人權利」還是「對人的尊重」?
一般來說當車廂擁擠時,優先席理應讓給有需要的人;若車廂仍有空位,除了靠近車門的便利性外,「優先」不應成為爭議的焦點。多數乘客在無特別需求時,也會自覺避開優先席,以示禮讓。所以老婦與年輕人爭奪的不僅是一個座位,而是一個「優先的權利」。
若以年齡或身分來要求他人讓座,容易使「優先」變質為「特權」。如此一來,原本體貼與尊重的設計,反而失去了平等的初衷。真正的「優先」應源自理解與尊重,而非權力的施壓或道德的強求。爆發衝突的兩位只在乎自己該得的權利被剝奪,而不是思考對方可能比自己更需要這個座位,「優先」便失去了它原有的善意,是被誤解的優先權。
三、優先席原意在促進融合,卻反向演變為對立
「優先席」的深層意涵,在於促進彼此體諒、提升社會融合。然而在這起事件中,社會輿論卻出現了另一種分化。許多網友留言「倚老賣老」、「解氣」、「大快人心」等語,彷彿這場衝突不是單一個案,是不同世代之間的角力。這些情緒反應,反倒讓人省思:年輕人難道沒有比拍打、飛踢或挑釁言語,更能解決問題的方式嗎?其他空位難道無法滿足老婦需求嗎?
教育的目的之一,是培養人們以理性與尊重面對衝突。年輕人若能以口頭溝通、換位思考或尋求協助,取代肢體上的激烈回應,是否更能展現包容與尊重?而老婦如果理解,年齡並非優先的權利,是否更展現出長者的智慧與涵養?唯有彼此尊重、相互體諒,才能讓「優先席」真正成為世代融合的象徵,而非衝突的引信。
同時,學生也可從此事件思考網路輿論的影響。當情緒性的留言淹沒理性討論,其實反映出我們社會中的不同世代,仍缺乏同理與包容。學習如何在現實與網路世界中維持理性與尊重,正是人文素養的重要課題。
公共空間本是多元群體的共存之地,但當特定族群被標籤化、被「特殊對待」,區隔之牆就悄然築起。年輕與年長、健全與障礙、強者與弱者,當這些界線被過度強調,融合便成為空談。真正文明的社會,不在於誰占上風或獲得優先,而在於每一個人是否被理解、被包容。唯有建立在相互體諒的基礎上,融合才能取代對立,公共空間也才能從權利的戰場,轉化為共感與尊重的場域。
從這場衝突及網路上延燒的討論,我們看見臺灣社會對於優先權的公民意識,還有一段漫長的學習路要走。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博愛座改名捨本逐末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