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即將於今年5月正式開始徵收,若民眾想要享受較為優惠的自住房屋稅率,必須要完成戶籍登記的手續。財政部指出,全台灣大約有721萬戶符合自住房屋的條件,截至二月底,已經有86.54%已完成設籍手續,但仍有約97萬戶尚未登記,財政部提醒民眾一定要在3月24日之前將戶籍遷入,否則將會被課徵較高的非自住稅率。
房屋稅2.0自住房屋條件與稅率說明
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稅率分成「自住」和「非自住」兩種類型,其中自住房屋限定3戶以內,稅率相對較低。符合自住房屋條件的標準包括:
1、沒有出租或被用於營業用途 2、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於此,並且完成戶籍登記 3、屋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擁有3戶(含)以下
假如全國僅擁有1間自住房屋,且該房屋現值未達豪宅標準,可以享有1%的優惠稅率;若擁有2戶或3戶,則適用1.2%的稅率。
今天登記最後一天:逾期未設籍將面臨高稅率
財政部表示,各地稅務稽徵機關已經寄發了128萬多封輔導函件,提醒尚未完成戶籍登記的屋主。截至二月下旬,已有30多萬戶辦理了設籍手續,使全台整體自住房屋戶籍登記比例達到86.54%,但仍然有約97萬戶未完成登記。
財政部特別強調,若超過3月24日仍未完成戶籍登記手續,今年5月收到的114年期房屋稅,將改以非自住房屋稅率進行課徵,稅率範圍在1.5%至4.8%之間,比自住稅率大幅度提高。
新購屋族請注意:113年7月後購屋者需主動申報
財政部進一步提醒,如果屋主是在房屋稅2.0實施後(113年7月1日後)才取得房屋,且該房屋符合自住條件,應該在3月24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報,以便適用自住稅率。
出租房屋稅負更輕:房屋稅2.0鼓勵釋出租賃市場
房屋稅2.0通過調整稅率的方式,增加多屋族的稅務負擔,同時減輕出租房屋的稅負,目的是鼓勵屋主將房屋釋出到租賃市場。對於申報租賃所得達到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住家用房屋,可適用較低的房屋稅率,稅率區間為1.5%至2.4%,相較於非自住稅率(2%至4.8%)負擔較為輕省。
財政部提醒,出租房屋且租金達標的屋主,需要在3月24日前填寫申報書,並附上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並且在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實申報房屋租賃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