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錢而來到日本的她,為何發現被騙後還不回國?背後的原因令人心酸…

2018-06-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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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小姐在掮客的花言巧語下,背負了相當於全家七年份收入的「一百五十萬日圓」(約新臺幣四十萬五千元)的債務前來日本。在日本這個異鄉,身上只剩「二千塊」的熊小姐,之後究竟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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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過了一陣子,再次造訪學校宿舍時,發現她找到打工,是在製造便利商店販賣的三明治的工廠,從事夜班工作。

「日語學校介紹這個打工給我,可是我又付了二萬塊(約新臺幣五千四百元)……」

日語學校一開始就想介紹熊小姐打工,還要向她收取「二萬日圓」(約新臺幣五千四百元)的介紹費。掮客從來沒向熊小姐提過打工的「介紹費」。她因為拒付介紹費,總是找不到打工。

等到她身上盤纏耗盡,不得已支付介紹費給學校才找到打工。儘管學校收取仲介費介紹打工屬於違法行為,不熟悉日本社會的熊小姐對此也一籌莫展。日語學校利用留學生的無知,近乎公然進行違法行為。

熊小姐每週三天去製造三明治的工廠打工,工作時間從傍晚五點到凌晨三點。五點到十點的時薪是九百五十日圓(約新臺幣二百五十七元);十點以後加上深夜津貼,時薪以一千二百五十日圓(約新臺幣三百三十八元)計算。兩者時薪都僅稍微高於最低時薪。實際工作時間為九小時,每天約賺一萬日圓(約新臺幣二千七百元),月薪僅十二萬日圓(約新臺幣三萬二千四百元)。

月收十二萬日圓(約新臺幣三萬二千四百元)可以生活,卻不夠熊小姐還債和存第二年的學費。因此她開始尋找第二個打工。

掮客從來沒提過「一週打工不得超過二十八小時」的規定。熊小姐來到日本之後雖然知道這項規定,為了繼續留學也只能打破規定。這是所有借錢來日本的留學生共通的煩惱。

第二份打工是朋友介紹的宅配理貨。熊小姐在此每週打工三天,時間是晚上八點到凌晨五點。兩份打工的工作時間合計每週將近五十個小時,表示只要一兼差就會打破「一週不得超過二十八小時」的規定。

人手不足的企業不想失去好不容易確保的人力,因此毫不在意留學生是否身兼多職。日語學校明知這些外國人來日本的目的是「賺錢」,還是讓他們入學。就算學生違法,只要他們乖乖付學費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多虧兼差,熊小姐的月收終於超過二十萬日圓(約新臺幣五萬四千元)。然而每星期上六天夜班的結果是根本念不了書,其他學生也和熊小姐一樣致力於夜班工作。上課時環視四周,可以發現大半的學生都趴在桌上睡覺,校方和老師卻視若無睹

日語學校最多只能念二年。但是熊小姐別說送錢回家了,連債務都還沒開始還。從日語學校畢業後還想繼續待在日本賺錢,就得去念職業學校或大學。所以她還得存日後升學的入學金和學費

「我想回越南……」

採訪將近尾聲時,熊小姐再次泫然欲泣。儘管如此,她還是回不了家。還不出錢,代表拿去抵押的田地和住家都會遭到沒收,害得在故鄉的家人破產。因此她只得繼續在日本當「奴工」。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光現出版《絕望工廠日本:外國留學生與實習生的「現代奴工」實錄》(原標題:日語學校敲竹槓)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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