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滿月2》僅2往生者有保險,專家:全台118萬身心障礙者不應被排除!

2021-11-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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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應該是最需要保險的一群人,為何城中城居民投保比例這麼低呢?(資料照,謝孟穎攝)

身心障礙者應該是最需要保險的一群人,為何城中城居民投保比例這麼低呢?(資料照,謝孟穎攝)

我們想讓你知道:高雄城中城大火事件滿月,市府宣布將強制大樓拆除、改建為公園。作者指出,事件罹難者多屬社會弱勢,但其中竟然只有兩人有人身保險,突顯國內118萬名身心障礙者嚴重缺乏商業保險保障的殘酷事實。

城中城大火,罹難者中僅有兩人投保人身保險。且保額偏低、僅約110萬;而依照規定強制投保的住宅火險,也僅有9戶,保額合計約為台幣2,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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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均保單為2.56張,但全台118萬名身心障礙族群之人身保險有效契約僅約22萬件,平均每人不到0.2張。身心障礙者比一般朋友更加需要商業保險的保障,但是偏低的投保率,每每在意外事故中徒留遺憾。

身心障礙者更需要保障 保額卻嚴重不足

很多人會以為身心障礙者是無法投保的,其實不然。依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第5點規定:各保險公司應建立承保身心障礙者的經驗統計資料,以為日後修正承保標準的依據。且國內並沒有身心障礙者發生危險機率的明確依據或理論支持,亦未有確實醫學證據足資認定危險程度高於一般人。在無相關經驗統計資料,即對身心障礙者作為加收保費或拒絕承保的依據,難謂符合公平原則,亦難脫對身心障礙者歧視之嫌。

金管會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第1項第11款規定不得對特定承保對象,或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不過實際狀況是,許多保險業務員在第一次危險選擇時就拒絕幫忙送件。

另外,依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第1點規定,保險公司對身心障礙者之未承保案件,應以書面敘明未承保理由通知契約要保人。

業者應保障權益 不可無理拒保

過去幾年,金管會曾針對身心障礙者遭到業務員未送件拒保的住部分進行開罰,且要求保險公司檢視相關承保標準,並有保險公司依法推出微型保險,希望讓弱勢族群獲得保障。儘管微型保險被詬病保額偏低,且多數業務員因為佣金比例問題並不積極做推廣,不過回歸保險初衷,保險業者應在現有基礎上,保障身心障礙者投保的權益,教育業務人員不可不當拒保。


作者為全台最大房屋貸款Line社群「房屋貸款知識家」創辦人。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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