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許前大法官在《裝睡的人叫不醒》對筆者的詳細指教,以社會觀感而言,自由作家可筆戰大法官,藉此凸顯自己的評論觀點,但通常情況下,不會有大法官主動筆戰自由作家,主因在於比例原則的「擴張適用」,白話講,就是何必一般見識而與之計較。法律的專業上,我個人很清楚自己的輕重,也請許前大法官不要濫用批判的表意自由而去踐踏法律界的相關人士。比起許前大法官為文批判的法界對象,筆者個人的法律專業遠不及他們,否則他們領的薪水,豈不是白白浪費?許前大法官直到現在還是看不開、放不下陪審制!個人一直有種感覺,為何要將陪審制等同於司法改革?沒有試行陪審制,難道司法改革就是一事無成?司法院的參審制,現已草議為「國民法官制」,如果許前大法官對於草案有很多不滿與指教,相信立委們很樂意聽聽修法意見。但若堅持一定要試行陪審制,這樣的堅持,恐怕真的是一種「高級偏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