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無法回家的人》聲紋指紋全不符仍遭判死、爸媽等不到清白抱憾離世 死囚邱和順30年之冤

2019-02-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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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7歲一路關到近60歲,一個人一輩子能有幾個30年?過年時節家家戶戶團聚之時,仍有一些人理應能回家卻無法踏出監獄大門,死囚邱和順即其中之一。(資料照,謝孟穎攝)

從27歲一路關到近60歲,一個人一輩子能有幾個30年?過年時節家家戶戶團聚之時,仍有一些人理應能回家卻無法踏出監獄大門,死囚邱和順即其中之一。(資料照,謝孟穎攝)

從27歲一路關到近60歲,一個人一輩子能有幾個30年?過年時節家家戶戶團聚之時,仍有一些人理應能回家卻無法踏出監獄大門,死囚邱和順即其中之一。從27年被關入獄,邱和順被關押的時間可謂台灣第一,因為寄信提及監所主管販毒、囚犯集體吸毒等黑幕,也成為台灣第一透過大法官釋字爭得受刑人通信權的案例,只是這些「台灣第一」帶給邱和順的不是光榮,他一生最遺憾的,就是沒能在爸媽過世前獲得平反、跟他們說一句「我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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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紋指紋全不符合、關鍵錄音帶遺失、甚至有退休員警出面證實刑求,邱和順案雖高度有冤,2013年監察院也指出此案有冤,然而30年來邱和順經歷的是不斷「落榜」的挫折──被判20多次死刑、4次聲請再審被駁回、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也被駁回,這過程中不只邱和順父母接連抱撼離世,原案陸正案的家長也等不到一個真相,而下一個過年邱和順能否回家,也正考驗台灣司法是否具備面對錯誤的勇氣。

聲紋不符「用聽的」、關鍵物證遺失、刑求員警1998年已判刑 他仍30年走不出看守所

死刑判決理應罪證確鑿,但過去20多年來,邱和順案的諸多疑點已一再被討論。1987年邱和順被控涉入苗栗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國小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自此開啟牢獄生涯至今,判決未定讞就穿了22年的囚服、戴17年的腳銬,而用以證明邱和順殺人的證據,卻是異常地薄弱。

第一個問題是關鍵指紋與聲紋。最早對邱和順案伸出援手的律師林鴻文於2018年講座時表示,當年陸正遭綁票時的歹徒勒贖13通電話錄音,經聲紋比對和曾自白撥電話的邱和順並不符合,法官最後卻是用「聽」的,覺得「聽起來很像」就拿來判決;至於歹徒用以取贖的字條,上頭7枚指紋也與邱和順及所謂同夥不符合。

20180510-「廢死星期四X死刑個案看透透」肉圓哥的故事:邱和順案,林鴻文律師出席。(盧逸峰攝)
最早對邱和順案伸出援手的律師林鴻文(見圖)表示,電話錄音經聲紋比對和曾自白撥電話的邱和順並不符合,法官最後卻是用「聽」的,覺得「聽起來很像」就拿來判決。(資料照,盧逸峰攝)

第二個問題是證物遺失。邱和順等人被起訴後,柯洪玉蘭案內的被害人鞋子、凶刀、現場內褲、陸正案內的歹徒勒贖錄音帶竟都莫名消失,若以現今DNA與聲紋鑑識技術理應可以釐清真相,但據2009年判決(98矚上重更11字第7號判決),法官的說法是:物證不見的「不利益」不能讓被害人陸正家屬承擔。對此林鴻文痛批:「這樣的話國家要弄一個人很簡單,被告20幾件證據不見了,說『不能讓被害人承擔』就好!」

最大問題或許是刑求。1994年監察院調閱警方上百捲錄音帶,揭開邱案背後警察對嫌犯口鼻灌辣椒水、拳打腳踢、逼坐冰塊之黑幕,而這或許正是300多份自白書竟能供出8個不同棄屍地點的原因,他們不得不編個地點出來。1998年涉案員警已被判有罪,但過了20年,邱和順還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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