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修憲是兩岸關係與台灣政經轉型的突破口

2018-05-05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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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大陸完成修憲,修改憲法中『國家主席連續任期不得超過兩屆』條文⋯⋯顯而易見,面對詭譎多變的國內外政經局勢,東亞國家對政府體制已有新的需求。」(資要照,美聯社)

「日前中國大陸完成修憲,修改憲法中『國家主席連續任期不得超過兩屆』條文⋯⋯顯而易見,面對詭譎多變的國內外政經局勢,東亞國家對政府體制已有新的需求。」(資要照,美聯社)

日前中國大陸完成修憲,修改憲法中「國家主席連續任期不得超過兩屆」條文。韓國同樣針對「總統任期為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條文提交修憲草案予國會,加上日本早對修憲與否歷經數次大選,修憲勢在必行。顯而易見,面對詭譎多變的國內外政經局勢,東亞國家對政府體制已有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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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身為國家根本大法,修憲本應慎之又慎,然而審度時勢改弦更張同樣不該遷延猶豫。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在總質詢時便提出該確認我國到底是「以總統為核心的雙首長制」或「以行政院長為核心的內閣制」,並建議在不修憲的前提下,以憲政慣例加以確立。其已點出問題且立意良善,奈何朝野惡鬥,不修憲推動改革實屬不易。而揆諸我國國情,修憲方向建議以內閣制為佳,個人淺見如下:

首先,東亞人民對國家資本主義習以為常,搭配大政府的要求,再再需要穩定且強勢的領導。我國中央政府現行體制依分類為雙首長制,其特色在於「換軌」。簡言之,當總統與國會分屬不同政黨時,總統會任命國會多數黨認可人選為總理,總統僅保留部分國防外交權力,大權歸向總理。事實上雙首長制的核心本就傾向內閣制,但我國取消行政院長的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導致制度四不像。而內閣制恰可擺脫現行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的憲政困境。若能改行「權責相符」且能憑民意長期執政的內閣制,更能藉政治轉型再造台灣經濟轉型的新契機。

其次,若修憲為內閣制後,即便陸委會於兩岸關係上仍舊難以突破,但「虛位元首」,未來的總統可由諸如前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親民黨黨主席宋楚瑜等朝野共同認可、德高望重人選擔任,先藉由其調和鼎鼐能力整合朝野。再者,此時總統雖無實際權力,仍得憑藉其身分拓展我國外交、兩岸關係新空間,不啻一枚活棋,更開創歷史新局。

其三,立法院早在89年成立「立法院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94年經朝野協商通過小組成員,但目前完全停擺無所作為。一旦推行內閣制,行政權與立法權重疊,國會的權力放大,地位更形抬升,立法院內部由跨黨派立法委員組成的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將得以另闢我國經營兩岸事務蹊徑,與全國人大等從事新型態兩岸交流。

其四,推行內閣制,總統府職能必然縮編,原為台灣總督府的建物雖不必如韓國完全移平,卻可將部分改建為博物館,展示日本時代迄今文史資料,反思威權統治,也能讓爭議不斷的轉型正義得到抒發,弭平時代的傷痕,讓台灣政治徹底煥然一新。

如今時代力量屢屢要求成立修憲委員會,國、民兩黨亦皆有修憲提案,朝野對是否需修憲已有一定共識,只是修憲的內容尚需斟酌。以實務面來看,最大黨民進黨內多的是所謂「務實的台獨主義者」,相信不敢輕易在敏感的領土條文越雷池一步。修憲可聚焦在政府體制的革新上。此外,台灣政壇近來越來越缺乏討論空間,執政黨往往如坦克般貫徹己身意志,國家淪為一言堂實非台灣人民之福。因此,在野黨尚可於過程中高調宣示居住正義入憲,再以未來將推行「三七五減租」(針對房客的租金減免)、「居者有其屋」(針對無殼蝸牛的優先購屋權)等願景博得媒體版面,藉此贏回青年人心,擁有制衡力量,完善政黨政治運行。總之,台灣破釜沉舟,在此一舉!

*作者為基隆文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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