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自1911年辛亥革命以來,先天不足,臨時政府後接北洋政府,軍閥割據,遍地戰火。國民政府北伐完成南北統一,開啟黃金十年,但後天失調,隨即遭逢日本侵略,慘勝百廢待興之際,國共內戰開打,國民政府敗退台灣,僅存台澎金馬,所幸藉冷戰格局據守迄今,並成功完成經濟轉型與和平民主化雙重奇蹟。身為台灣人,相信大家都與有榮焉。
但民主法制的到來,有賴先賢抵抗威權,絕非憑空而來,需要珍視。而民主憲政看似已成為台灣人的政治信仰,卻在朝野對抗下,再次展現其脆弱與堅韌,脆弱在於制度設計的未臻完備、政治文化的缺乏慣例,造就朝野僵局;堅韌在於民主台灣還是能在政府內鬥時,民間社會穩定運行。
台灣民主的中年危機
但從國會修正通過立法職權行使法,釋憲後慘遭打臉,隨即修正憲法訴訟法技術性癱瘓憲法法庭,之後朝野大罷免與反惡罷的全面對決,到副署這我不得承認心中暗自有些佩服的冷門招式,最後就是大法官「掙脫立法院桎梏」,重啟憲法法庭的臨門一腳。顯而易見,朝野無不窮盡所有可能,尋找遊戲規則的破綻。
而這就是台灣民主的最大問題,是從解嚴以來,台灣民主的中年危機!
因為真正值得誇耀的民主更像是一場具備「騎士精神」的對決,是遵守規則的對弈。如美國總統大選偶爾發生的選舉總票數獲勝,但選舉人團票數敗北,候選人仍舊願意認輸就是最好的證明。在近在咫尺,多少人夢寐以求的地位面前,你還願意尊重制度,才確實具備民主風範。
只是當台灣出現制度漏洞時,不是想法設法建立政治慣例填補,反倒加以運用擴大裂痕。再再顯示,台灣民主的根基尚淺,我們還未能脫離「兵不厭詐,這是戰爭」的觀念,使朝野僵局若此。
憲法法庭的「正當性」困境
最讓我意外的是,使台灣政壇全面極化,溝通對話斷絕的竟是憲法法庭的「正當性」困境。
直接說重點:憲法法庭重不重要?當然重要,非常重要,多少攸關全民權益與公平正義的法律條文審查因修法後塞車,難以還人民一個公道清白。因此幾位具憂國憂民之心的熱血壯年大法官(絕非反諷),先自動自發地來一招「大法官造法」,主張不知哪來,以前修法都不提的「程序自主權」決定審查規範,再以另3位大法官拒絕評議「無異於缺額」的神奇總額計算,逕行釋憲,復活憲法法庭。
但憲法法庭的運作關鍵明明是政治議題,不是法律規範,只要如同中選會委員人選一般,總統納入在野黨推薦大法官人選,各退一步,使朝野都尚能接受,給大家面子裡子都保有,讓政治成為「妥協」的藝術,僅此而已。
我能理解大法官面對憲法法庭停擺的焦急,但憲法是政治與法律交會的根本大法,不能忽視政治層面的利害,一旦讓憲法法庭偉岸高大的「正當性」遭到質疑,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因為只要人民對「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的解讀流於立場,言論必將持續激化,直至溝通渠道斷絕,這才是台灣民主真正的危急存亡之秋!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中共對台斬首行動真的有可能會發生嗎? | 更多文章 )
換言之,作為憲政的守門員,自己都程序不正當,自己都不依法守法,何以服眾。大法官忽略掉憲法法庭得以運行是建立在中華民國民主法制的存在,憲法法庭固然重要,但還是沒重要到可以打開權力的「潘朵拉之盒」,「恣意」守法,讓己身的正當性備受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