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近來風波頻傳,因濫用公務車以私害公,爆發「公務車之亂」,本以為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辭職止血即可平息,卻越演越烈,蘇麗瓊、王榮璋、林郁容等3位監察委員被移送紀律委員會,吹哨者持續爆料,引出田秋堇要公務車接送上下班,如同「何不食肉糜」的嬌貴言論。
種種荒腔走板,因循守舊的失格言行,更再再挑戰因貧富差距加大,日趨分化的台灣民眾底線,最終讓以整飭官箴為職志的監察院成為「官箴敗壞」的具體象徵。這誠然是貽笑大方,更讓長久以來廢除考試院、監察院的主張再度延燒。
因此,台灣民眾黨已表示將提案廢除監察院,請立法院召開修憲委員會討論;法務部廉政署6月5日也發函全國政風單位,清查政府部門公有車輛、宿舍、筆電等財物的使用情況,同時檢視現行機關公務使用規範是否疏漏。
廢除考試院、監察院由來已久,是目前執政黨民進黨在野時的強烈訴求,主打一個反酬庸、反冗員,但民進黨執政後,為安置各方山頭諸多於一線戰場上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大老,直接「雙標」,大力擁抱考試院、監察院,考監正副院長、考監委員提好提滿,完全背棄過往承諾。
同時,廢除考試院、監察院涉及修憲,但修憲門檻在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的制約下,程序早已高不可攀,無論召開多少次修憲委員會,往往雷聲大雨點小,淪為政治攻防,創造議題的焦點與戰場。
雖說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修憲將中華民國五權分立的體制修改為三權分立才是正辦,但在修憲遙遙無期的前提下,仍須通權達變,我另有一創新建議,那便是讓行政、立法院院長分別兼任考試、監察院院長,徹底「虛級化」考試院與監察院。
首先,由行政院院長兼任考試院院長,除了考試院院會所需最低必要人員外,諸如副院長、秘書長及多餘考試委員等政治任命職缺完全不須提名,或由行政院院本部人員兼任,徹底虛級化來架空考試院,並將原先劃歸兩院的人事權藉由行政院院長兼任考試院院長,納編為行政院統籌管理。
其次,監察院同理可證,比照辦理,由立法院院院長兼任監察院院長,同樣保留最低限度的政治任命人員,其餘均由常任文官處理日常業務,斷絕酬庸、養老之汙名,讓監察院重回朗朗乾坤。
尤其近年來針對立法院擴建選址爭論不休,但若是透過立法院院長兼任監察院院長,搭配政治文化的大勢所趨,與法制層面的逐步配合,間接以慣例與制度,便能實質上合併監察院,先是可一解立法院用地不足的燃眉之急,二來調查權間接入手,洗刷無牙老虎的缺憾,豈不是兩全其美。
當然,法制面必有人提出古老的司法院釋字第24號解釋,指出「公營事業機關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與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應屬於憲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七十五條所稱公職及官吏範圍之內。監察委員、立法委員均不得兼任。」認為立法院院長難以兼任監察院院長,但這也不難,先行修法讓考試院、監察院院長甚至兩院其他政治任命職缺從此「無俸給」,足可巧妙解套。至於行政院院長得否兼任考試院院長,立法院院長得否兼任監察院院長,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均無明文規定,此處更無需多言。
此外,政治面的問題我亦深知,單就兩院院長的提名與兼任一事便尚須周延討論,我的意見可能並不成熟,甚至成為未來政治攻防的第二戰場。尤其是任期的不一、其後考試院的部會如何指揮、監察院的各委員會如何運作、考、監兩院的公務體系如何整併,都是一浩大工程。但在監察院成效不彰,預算遭大幅刪減,考試院與行政院口徑一致,朝野都認為是時候檢討的當下,透過首長兼任,虛級化考試院、監察院,絕對提供一嶄新的思考方向。
總之,在未能修憲的前提下,只要能將「虛級化」考試院、監察院作為戰略方針,一切討論甚至前置修法環繞其推進,必然有撥雲見日的一天,創意與創新也必讓民主台灣的效能效率與政治生態更為精彩可期。
*作者為基隆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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