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年顧權益》你的雇主有沒有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違者最高罰45萬!

2021-02-1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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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農曆年節到來,許多勞工仍在崗位上努力不懈,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按《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除每月為「舊制年資」的勞工提撥退休金外,已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雇主必須估算勞工退休金,專戶餘額不足時應補足差額,若未依規定提撥,可裁處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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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信瑜指出,有些事業單位設立專戶後,卻未依規定按月提撥勞退準備金,拉低提撥比率,等到勞工申請退休時,又無法足額支付所需的退休金,此時的雇主又會因經營或經濟景氣等因素為由,無力補足差額,即產生勞資爭議或惡性關廠情形。

陳信瑜說,按《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舊制勞工的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雇主的餘額不足以給付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應於隔年的3月底前,一次提撥齊差額,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

「保障勞工權益!」陳信瑜說,雇主應確實按法規的規定試算勞工的退休金,並在3月31日前補足差額,以免受罰;相關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法令諮詢,可撥打台北市政府1999市民熱線轉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為讓雇主便於計算足額提撥金額,勞動部也提供了預估隔年「勞工退休準備金足額提撥退休金試算」的網站(網址:https://calc.mol.gov.tw/pension/(S(3zdwko45eosdat453wf2nj55))/labor_priority.aspx),歡迎雇主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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