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受傷別忘了申請這筆錢!醫療、膳食費勞保通通給付,只要3步驟就能領到錢

2021-01-1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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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可以申請勞保給付,只要3步驟就完成。(圖/取自photoAC)

職災可以申請勞保給付,只要3步驟就完成。(圖/取自photoAC)

勞工遇到職業災害時,除了可以用健保身分接受治療外,也可選擇用勞保身分就醫或住院,無論是看診或住院,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膳食費由勞保局支付,至於臨時就醫來不及領醫療書單的人,只要就醫時聲明以「勞保職災勞工」身分,於就醫看診日起10日內,或出院前補單,就能拿回代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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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因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應持投保單位填發的職災醫療書單,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身分證),到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就醫,可享有免繳健保規定應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以及住院30天內膳食費減半的優惠。

換言之,勞工一旦發生職災事故,且有就醫需求時,謹記3步驟就能享有給付,首先是拿到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再者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或由勞保局各辦事處查證補章,最後帶醫療書單就醫,可免繳健保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另外,如經醫師診斷為職業病,可由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同樣也有職災醫療給付權益。

不少人對於勞保職業傷病門診單的規定霧傻傻,勞保局表示,在加保期間發生職業災害,只要在保險有效期限,或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都可拿該門診單到健保特約醫療院所進行治療,減免健保部分費用,如當年度未使用完畢,跨年度也能繼續使用。

至於職災勞工無法在第一時間拿到職災醫療書單又該如何處理?勞保局指出,只要在就醫時聲明以職災勞工身分,並自付醫療費用,10天內可向醫院補單,即會退還相關保險醫療費用,如有特別因素無法在10天內補送文件,可依規定半年內以郵寄或臨櫃向勞保局辦理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文/紀佳妘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好險網(原標題:工作受傷還有這筆錢可領! 這些勞保給付別放過)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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