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要世代正義不債留子孫,大法官一錘定音年改合憲

2019-08-2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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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年改團體對釋憲結果未能己意,反應出奇冷靜。圖為反年改團體於立院外抗議。(陳韡誌攝)

反年改團體對釋憲結果未能己意,反應出奇冷靜。圖為反年改團體於立院外抗議。(陳韡誌攝)

攸關三十三萬多名退休人員的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大法官一錘定音,最終認定蔡政府的年改方案並不違憲,讓蔡政府踩穩腳步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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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大法官的決定仍撲滅不了年改之火,藍營在釋憲失利之後立即喊出「換黨執政」及「公投修法」做為反制,似乎已準備好要將下一個戰場移轉到二○二○年的總統及立委選舉。

以公益為出發點擊破外界質疑

根據銓敘部精算,軍公教退撫基金因提撥率和收益率不足,軍人部分將在二○年用盡,公務人員部分將在三一年用盡,教職人員部分將在二九年用盡。在這種嚴峻狀況下,大法官的解釋結果, 其實不脫法界人士的預判。

法界人士說,大法官是以公益為出發點,逐一擊破外界質疑。

首先,外界咸認退撫新制溯及已退休公務人員的做法違憲。大法官對此解釋,軍公教選擇「一次領」(退休俸等),法律關係當然終結,但每個月持續領取的「退休俸」或「優存利息」,抑或「一次領」後持續領取的「優存利息」,都屬於「繼續性」法律關係,大法官認為政府施行的新制,並未要求繳回已領取的退休俸或優存利息,就不涉及法律溯及既往的問題。

大法官也認為,退休軍公教人員依照退休俸規畫生活,雖然符合《憲法》上的信賴保護利益,但「並非不能改變」,要採行什麼措施必須考量國家的財政規畫或基金收支等情形。

此外,政府適時適度提高提撥率和調降退休俸,將節省的支出全數挹注退撫基金,是希望基金能多延續一個世代,這是為了守護「重要的公共利益」,而年改採取漸進式調降方式已能延緩退休人員的衝擊,不違反《憲法》信賴保護及比例原則。

至於軍公教人員認為退休俸是「遞延工資」,國家不能任意剝奪《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但大法官回應,退休俸是公務人員服公職而取得國家對於其退休後的「生活照顧義務」,這是一種「具有財產權性質的給付請求權」,不是「遞延工資」。

況且退撫基金是由公務人員和政府共同提撥,個人提撥的部分牽涉私人財產權,政府不能恣意調降,但政府提撥的部分涉及國家財政分配,立法者有調整空間。

破紀錄!大法官狂提28份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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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軍公教抬出「政府負擔最後支付保證責任」,認為政府應編列預算來解決此事。但大法官也巧妙化解,認為付退休俸不是只有編列預算一條路,政府也可以透過退撫基金開源節流的方式來解決,不能因為修法改革就認定違憲。

雖然多數條文合憲,但也有條文被宣告違憲而失效。大法官就發現,政府在「軍公教」年改條例裡,設定停領退休金的狀況包括: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這點違反《憲法》平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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