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全台發生多起駕駛人在騎車或開車期間,因癲癇突然發作、視力惡化或失智症發病而引發的嚴重交通事故。為防堵高風險駕駛上路的制度漏洞,交通部於 9 月 15 日預告訂定「汽車駕駛人體格或體能變化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辦法」草案,授權公路監理機關跨部會介接醫療與保險資料,主動篩檢出不再符合安全駕駛條件的駕駛人。
新制預計於今年底前正式實施,首波鎖定「視覺功能障礙、癲癇、失智症」等 3 類族群,初估約有 4.7 萬人納入資料比對。未來若經醫師評估不適合駕車且未依規定繳回駕照者,監理單位將直接註銷其駕照,無照上路最高可開罰 6 萬元。
高風險駕駛將強制退場!交通部擬跨部會介接「3大疾病」資料,年底前啟動駕照重審
現行法規雖然規定癲癇患者須經醫師診斷連續 2 年未發病才可考領駕照,但許多駕駛人在取得駕照後,常因高齡化、慢性疾病發作或身體機能退化,導致體能不再符合安全駕駛標準。
配合立法院先前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 條之 2,交通部本次預告配套草案,明定主管機關可主動透過系統跨部會比對資料,直接通知有疑慮的駕駛人進行審查,無須等到換發駕照時才進行被動查核,藉此即時攔截高風險駕駛上路。
審查流程與罰則:限期複檢強制繳回,違規上路最高開罰6萬元
新制作業將秉持「資料最小化」原則,由公路局定期與衛生福利部等相關機關進行系統資料比對,醫院端不需另外主動通報。整體審查與懲處機制如下:
限期複檢通知:經資料比對被列為高風險對象者,監理單位將通知其於 1 至 2 個月內 前往指定醫療機構接受複檢。
強制繳回或註銷:若經醫師判定身體狀況已不適合繼續駕車,駕駛人必須強制繳回駕照;若逾期未繳回,主管機關將依法直接註銷駕照。
無照上路重罰:駕照經註銷後若仍僥倖開車或騎車上路,機車駕駛人可處 1 萬 8,000 元至 3 萬 6,000 元罰鍰;汽車駕駛人則開罰 3 萬 6,000 元至 6 萬元罰鍰。
駕照被註銷等於終身不能開車嗎?過渡機制與專家看法
駕照遭到註銷並不代表終身剝奪駕駛資格。交通部補充說明,若駕駛人後續經醫療診斷確認病情獲得控制並符合安全標準,例如癲癇患者經醫師評估已連續 2 年以上未曾發作,仍可依相關規定重新考領駕照。
對於交通部的新作法,專家與路權團體普遍給予正面評價,陽明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退休副教授黃台生 建議,未來醫界可進一步針對這 3 類疾病建立「嚴重程度分級標準」,讓監理機關在判定駕駛資格時能有更精準的醫學依據。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長陳宏益則表示,建立主動審查機制能有效減少「突發性身體不適」所造成的重大車禍,對於保障整體用路人安全樂觀其成。
Q1:這次駕照重新審查新制,主要影響哪幾類疾病的駕駛人?
A: 首波主要鎖定「視覺功能障礙」、「癲癇」以及「失智症」等 3 類可能嚴重影響駕駛安全的體格或體能變化族群。
Q2:醫院會主動舉報我的就醫紀錄給監理單位嗎?
A: 不會。各醫療院所不需要另外進行個案通報。新制是由交通部公路局定期與衛福部等相關機關透過系統進行資料介接與比對,並遵循「資料最小化原則」來確認受審名單。
Q3:收到監理單位的「駕照資格審查通知」後該怎麼辦?
A: 駕駛人須在通知指定期限(約 1 至 2 個月)內前往指定醫院接受評估複檢。若經醫師判定適合繼續駕駛,審查即可通過;若判定不適合,則須依規定繳回駕照。 (相關報導: 機車進待轉區有打方向燈「仍開罰3600元」!交通局曝正確做法,多數人被罰錢才知道 | 更多文章 )
Q4:如果我的駕照被註銷了,以後還有機會重新開車嗎?
A: 可以。只要未來經過醫師評估病情改善並符合考照標準(如癲癇患者經診斷已連續 2 年以上未發病),即可重新申請考領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