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為了提早替下一代安排財產,會透過生前贈與方式逐步移轉資產,不過,如果搞錯贈與稅免稅額的計算方式,原本以為可以合法免稅,最後反而可能面臨補稅與罰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曾公布一宗案例,一名父親2024年分別贈與兒子、女兒各240萬元現金,自認兩名子女各自收到的金額都低於244萬元免稅額,因此沒有辦理申報,直到遭國稅局查獲,最後補稅加罰合計47.2萬元。
贈與稅免稅額是看「送錢的人」!2026年每人每年仍是244萬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稅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基礎,而不是依照「受贈人」人數分別計算。2026年發生的贈與案件,每位贈與人每年仍有244萬元免稅額,計算期間則採曆年制,也就是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換句話說,同一人在一年內無論把財產贈與1人、2人或更多人,都必須把當年度所有贈與金額合併計算,並不是每名子女都能各自享有244萬元免稅額。
兒女各拿240萬以為不用報稅?父親一年送480萬已超標
以國稅局公布的案例來看,該名父親2024年3月先贈與兒子240萬元現金,到了同年10月,又贈與女兒240萬元,全年累計贈與金額因此達到480萬元。第一次贈與240萬元時,尚未超過當年度244萬元免稅額;但到了10月第二次贈與後,全年累計金額已突破免稅門檻。依規定,贈與人應自這次使年度累計贈與額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次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不過,該名父親誤以為「兒子有244萬元、女兒也有244萬元」的個別免稅額,因此沒有依限辦理申報,最後遭國稅局查獲。
未申報贈與稅遭補稅加罰!父親最後付出47.2萬元
國稅局核定該名父親2024年度贈與總額為480萬元,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課稅贈與淨額為236萬元。236萬元適用10%贈與稅率,因此應補徵贈與稅23.6萬元;由於該案另涉及未依規定辦理申報,國稅局又裁處23.6萬元罰鍰,最後補稅與罰鍰合計達47.2萬元。國稅局也提醒,贈與稅免稅額是按照「贈與人」計算,如果同一年度分多次將財產贈與不同子女,仍必須將各次贈與金額合併計算,以免因誤解規定而未依限申報。
父母幫子女買股票有3種情況!贈與金額認定方式不同
除了直接贈與現金,不少父母也會替子女準備資金投資股票,但不同移轉方式,贈與財產及價額的認定方式也有所差異。
第一種是父母直接將現金匯給子女,再由子女自行購買股票,這種情況屬於現金贈與,原則上以父母實際贈與的現金金額計算。
第二種是父母直接以自己的資金替子女購買股票。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以自己的資金無償替他人購置財產,應以贈與論,因此父母替子女支付的購股資金,也可能計入當年度贈與總額。
第三種則是父母直接將自己名下持有的股票贈與子女。若屬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原則上以贈與日收盤價計算贈與價額;興櫃股票則以贈與日加權平均成交價估定;如果是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原則上則依贈與日公司的資產淨值估價,不能一律以股票收盤價計算。
沒超過244萬也可能要申報!股票過戶少了證明恐怕辦不了
一般情況下,贈與人在同一年度累計贈與財產未超過244萬元,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不過,如果辦理財產移轉時需要取得國稅局核發的贈與稅免稅證明書,即使贈與金額沒有超過免稅額,仍須辦理申報。 (相關報導: 一年內贈與不到244萬元,被課近50萬稅金!國稅局曝「沒注意1細節」翻倍連補帶罰 | 更多文章 )
例如父親贈與兒子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股,贈與當天收盤價為每股350元,贈與價額就是35萬元。雖然35萬元低於244萬元年度免稅額,不會因此產生贈與稅,但若辦理股票贈與過戶依法需要檢附贈與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父親仍須向國稅局辦理申報,取得相關證明後才能完成後續過戶程序。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稅務資訊參考,實際課稅與申報方式仍應依個案情況及主管機關最新法令、函釋與認定為準,如有疑義,建議向國稅局或專業稅務人士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