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父母在子女步入婚姻殿堂時,常會資助購屋基金或包大紅包作為賀禮,卻又擔心一不小心超越稅務界線而被課徵贈與稅。財政部國稅局特別提醒,只要善用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的「婚嫁贈與」條款,除了每人每年固定的 244 萬元贈與免稅額外,子女結婚時還能額外享有 100 萬元的免稅額,且兩者額度互不抵觸。若運用得當,雙親一年內即便贈與給兩名結婚子女高達 888 萬元,也能完全合法免稅。
父母給子女結婚紅包怎麼節稅?善用「婚嫁贈與」優惠,一年最高可免稅給到888萬
依據法律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之際各自贈與總值 100 萬元以內的財物,皆可免列入當年度的贈與總額計算。
以案例來說,若林先生的女兒預計於今年 10 月登記結婚,林先生可於 9 月先行贈與 100 萬元作為結婚賀禮,接著在 11 月再贈與 244 萬元資助其買房。由於前筆屬於「婚嫁贈與」、後者則扣抵「年度一般免稅額」,因此林先生個人給予女兒的 344 萬元全數無須繳納贈與稅;若配偶同樣如法炮製,夫妻兩人光是資助該名結婚子女,該年度免稅贈與總額即可高達 688 萬元。
同年度兩名子女結婚也能用!雙親最高免稅額度達 888 萬
要是幸運遇到同一年內有兩名子女相繼成家,這項優惠是否能重複使用?國稅局明確指出,「婚嫁贈與」係以「結婚子女的人數」為計算單位,每位子女結婚時各自享有的 100 萬元額度皆獨立計算。
‧父母於年初分別贈與兒子與女兒各 244 萬元(各別耗盡當年的 244 萬元一般免稅額度)。
‧同年兩名子女皆順利完成結婚登記,父母兩人隨後各自再給予兒子與女兒各 100 萬元的婚嫁基金(父母兩人各別送出 200 萬元婚嫁贈與)。
‧總計: 父母雙方該年資助兩名子女的總金額高達 888 萬元 【〔244萬元(免稅額)+100萬元(子婚嫁基金)+100萬元(女婚嫁基金)〕×2】,所有款項皆依法豁免贈與稅。
掌握黃金申報期!限登記前後 6 個月內,未附證明恐補稅
雖然婚嫁贈與節稅效果顯著,但國稅局強調這項福利設有嚴格的「時間」與「文件」限制:
時間認定標準: 實務上稽徵機關係以子女「完成結婚登記日前後 6 個月內」的贈與事實,作為認定婚嫁贈與的合法區間,並非任何時間點給予皆能適用。
必備申報文件: 辦理申報時,父母必須主動檢附如戶籍謄本等能證明子女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官方文件。若無法提供相關憑證,該筆金額將被強制歸併回年度一般贈與總額計算,一旦超過 244 萬元的免稅門檻,超額部分即會被依法開單課徵 10% 起跳的贈與稅。
2026年贈與稅稅率級距與試算指南
若父母贈與金額確實超出一概免稅範疇,在扣除免稅額後的「贈與淨額」,將按以下三級累進稅率課徵: (相關報導: 記得刷存摺!勞動部月底發紅包,勞保年金「每人平均領19000元」、10筆給付入帳時間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 贈與淨額級距 | 課徵稅率 |
| 2,811 萬元(含)以下 | 10% |
| 超過 2,811 萬元至 5,621 萬元 | 15% |
| 超過 5,621 萬元以上 | 20% |
國稅局最後呼籲,贈與稅是以「贈與人(出錢者)」為單位計算,且歷年免稅額係從每年 1 月 1 日起算至 12 月 31 日止。父母若規劃在子女成家時轉移資產,務必提早釐清時間點並備妥結婚證明,方能在圓滿祝福子女的同時,聰明省下荷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