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念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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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律師、大學教授、仲裁人於一身的法律人,曾任仲裁協會理事長,現為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東吳法研所與台大政研所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兼任教授。 學歷: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台灣大學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學士。 榮譽:東吳大學傑出校友、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名譽理事長。 律師,曾任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長期投入憲法訴訟與公益事務,曾應憲法法庭邀請擔任釋791、689、585等號解釋專家鑑定人,曾於釋字794、782、763、112憲判字第9號、113憲判字第3號、113憲判字第8號等數十起案件代理聲請釋憲,以期保障憲法基本權利、實現法治公平正義。 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秘書長。 著有:《司法者的憲法》、《人國之禮:憲法變遷的跨越》、《案例憲法》等書。合著有:《台灣與民主的距離》、《解構美國》等書。
全國公民投票,圖為民眾至秀朗國小投票。(資料照,蔡親傑攝)

李念祖專文:釐清公民投票與議會立法的關係

黨主國既非君主國,也非民主國,而是一種政黨以「開國功勳」壟斷國家機器、以「真理教條」壓制多元聲音的過渡政體。圖為《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資料照,國史館提供)

李念祖專文:君主國、黨主國、民主國?

包拯並非全知全能的審判者,包青天則是人們對理想司法的幻想投影。在現實中,法官可致力於清廉、公正與獨立,卻難以保證事實永遠正確。(劇照)

李念祖專文:「包青天」稱呼背後的司法理想

筆者認為,真正的法治國家,應奠基於「馭王」而非「馭民」的思維——即立憲與立法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防止任何人專擅大權、復辟為王。(圖/unsplash)

李念祖專文:馭王還是馭民?。

馬布里訴麥迪遜案奠定了「司法審查」原則,馬歇爾以權利為出發點、以《憲法》為依歸,不只展現司法智慧,也彰顯司法謙抑。(維基百科)

李念祖專文:馬歇爾並未迴避

人民選出代議士來依據民意代表人民立法,首要的目的是依據憲法的意旨與明確的法律來駕馭政治權力。(在野法潮提供)

李念祖專文:馭王還是馭民?

司法院憲法法庭。(柯承惠攝)

李念祖專文: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死刑案)核心論述的檢討

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規範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權力行使界線。(資料照,顏麟宇攝)

李念祖專文:認識「憲」法

李念祖專文,寫給國民法官的一封公開信。(資料照,取自台灣設計研究院官網)

李念祖專文:寫給國民法官的一封公開信─該和他一樣,殺下去嗎?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保障女性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Roe v.Wade)」判決,反墮胎陣營贏得重大勝利。(資料照,美聯社)

李念祖觀點:在台灣看美國最高法院人工流產判決推翻前例

湯景華(圖右)2014年因與餐館老闆發生口角,縱火導致6人死亡。2021年高等法院判處死刑。(李念組提供)

李念祖觀點:得判死刑與應判死刑的天壤之別

美國總統川普再次遭到國會彈劾(AP)

李念祖觀點:川普及川粉帶來的民主教訓

立法院未付實質審查即逕行表決同意監察委員任命,違反了行使同意權的議事正當法律程序,在野黨立委聯合聲請釋憲。圖為監察院長陳菊。(資料照,顏麟宇攝)

李念祖觀點:司法的智慧在體現司法的價值

司法院大法官宣示黨產條例聲請釋憲案解釋後,由秘書長林輝煌說明內容。(蔡親傑攝)

李念祖觀點:黨產條例釋憲圍魏救趙?—聲請釋憲的法官無須迴避

清大電機系教授呂忠津(右)、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研究員何建明(左)出席台教會召開「反對數位身份證倉促上路」記者會。(顏麟宇攝)

李念祖觀點:重新檢討身分證的主體與功能

立法院17日針對監察院長、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投票,國民黨主席江啟臣、立委洪孟楷、蔣萬安及場外民眾集結抗議。(顏麟宇攝)

李念祖觀點:該整修的,是國會還是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