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沒修財劃法造成「富都窮縣」!時代力量提草案盼儘速啟動修法

2022-03-1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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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右起)、陳椒華、王婉諭16日召開「地方財政失衡、城鄉不均,應儘速啟動財劃法修法」記者會。(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右起)、陳椒華、王婉諭16日召開「地方財政失衡、城鄉不均,應儘速啟動財劃法修法」記者會。(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3位立委今(15)日指出,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已不合於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權的現況,造成地方財政制度失衡,長期城鄉財政不均。立院時代力量黨團15日召開記者會,籲政府應儘速啟動相關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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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黨主席、黨團副總召陳椒華表示,我國《財政收支劃分法》自1999年修正已20年未修,但卻從北高2都變成6都,與縣市的預算分配已形成很大落差,《財劃法》卻未因應現況修正,造成地方財政自主瀕臨崩解,「富都窮縣」與「城鄉差距擴大」等問題持續擴大。

陳椒華表示,此次時力版本的《財劃法》草案,提出幾項重要修法原則,包括「錢權同時下放、擴大統籌分配、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只增不減、劃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公式設算入法取代比例分配、中央地方共同決定分配規則機制、強化財政誘因與落實財政紀律」等,盼根本改善地方財政結構。

20200315-時代力量財劃法修法提案原則二。(時代力量提供)
(時代力量提供)

陳椒華說明,時力版《財劃法》草案首先劃一稅收分成基礎後,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一樣均得分配遺產贈與稅60%;土地增值稅均歸地方政府。其次,修改統籌分配稅款財源及稅款分配方法,除增加財源外,更將分配公式入法,由中央與地方結合專家學者,組成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訂定分配辦法,讓地方政府可參與分配辦法的訂定。

另外,時力版草案修法設置「最有利指標」分配機制,各地方政府可選擇有利指標作為設算依據。並強化補助制度,保障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不會低於修正施行前。

陳椒華指,修法後,得以提升地方財政紀律及開源節流績效,中央政府除了考核地方財政紀律狀況外,並用增減補助款、扣減統籌款等手段,達到督促地方政府財政努力的效果。最後為達城鄉均衡,透明化的分配公式,可在各鄉鎮市統籌分配稅款及直轄市使用統籌分配稅款時兼顧城鄉發展差距。

王婉諭:分配公式明訂入法盼改善升格反邊緣化處境

王婉諭說明,時力版修法除了增加統籌分配稅款的財源外,更將分配公式明訂入法;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部分,劃分為98%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及2%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在「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部分,按統籌分配稅款總額的92%分配予地方政府,優先用於彌平受分配的直轄市、縣(市)基準財政收支的差額後,餘數的8成,將依照地方政府所選擇的最有利指標公式進行分配,也保留餘數2成,依照各地方政府的財政努力及績效表現分配。

王也提到,為彌補因應修法,各地方政府較基準年期減少的收入,也設計了統籌分配稅款總額的6%,作為保障財源的彌補制度。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訂定,明訂由中央相關單位、專家學者,及地方政府代表,共同組成「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地方政府不是被動地接受分配結果,是主動參與規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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